• 00525232X/2010-00001
  • 郑州市物价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0-01-29
  • 2010-01-29
郑州市物价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查询网址:http:/www.zzpn.gov.cn(郑州价格信息网)。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0号,邮编:450007;电话:0371-67444082;电子邮箱:zzswjjzfxxkg@163.com)。

  一、概述

  2009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8790条(件),其中主动公开18776件,包含五大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16件,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5件,3、规划计划类信息158件,4、行政许可类信息232件,5、其他类信息18153件。公开途径包括网站、公报、报刊、广播、电视、宣传册、宣传栏等载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件。今年,我局门户网站按照郑州市政府规定进行了重新设计规划,增添了许多栏目,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为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极大地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领导重视,抓关键。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局的大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它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明确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牵动全局,要求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郑州建设服务。二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从组织上保证了工作的落实。三是齐抓共管,确保落实。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作到两个定期、两个经常,既定期汇报、定期讲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网络媒体监测、经常性法规学习教育。全局建立起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严格制度,抓根本。制度是一切工作的"法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一年来,我们始终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一是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突出一个"细"字。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我们从实际出发,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量化,修订完善了《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郑州市物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郑州市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郑州市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细则》、《郑州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施细则》、《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等七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处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职责和要求,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二是在狠抓制度学习上突出一个"实"字。我们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制度,掌握其实质,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能将规章制度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为强化大家的制度意识,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结合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考核评比,使大家融会贯通,牢记在心,从而加强了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了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在落实规章制度上突出一个"严"字。我们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定人、定单位、定责任的办法,按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了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效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跟踪管理,确保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坚持经常,抓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键是要把工作做在平时、落到实处,克服上级强调抓一抓,发生问题管一管等现象,坚持一点一滴抓落实,经常不懈抓管理。一是搞好宣传教育。我局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强化了全局人员按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懂得了政府信息公开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领会了服务型政府的含义。二是抓好环节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专业知识法规多,信息公开量大,存在一定难度。为此,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采取集中公开、定向办理的办法,即办公室集中接件、登记、督办、公开,并督促全局人员做好办理工作,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定向办理公开内容,这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三是加强网络媒体引导。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对群众的正面引导,争取网络媒体言论主动权,我局通过中国价格信息网、省发改委《中国市场与价格信息》、郑州物价局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相关官方信息,对有关的热点问题和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信息公开、宣传解答,做好引导工作。四是做好经常性工作。要坚持经常性讲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防止了工作不落实现象发生。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对所属单位保持经常性的沟通指导、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做到时时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只有教育到位,才能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脑勤、眼勤,嘴勤,腿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如指掌,服务到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郑州市物价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办事大厅、新闻媒体、宣传册页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郑州市物价局局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份,均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09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09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郑州市物价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

  二是进一步改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栏目设置,丰富公开渠道。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