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3-00003
  • 郑州市物价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3-01-29
  • 2013-01-29
郑州市物价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查询网址:http:/www.zzpn.gov.cn(郑州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0号,邮编:450007;电话:0371-67444082;电子邮箱:zzswjjzfxxkg@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度,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郑州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配合了我局价格调控、价格监测、价格监督和价格服务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物价管理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法治、责任、服务型机关的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我局对《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郑州市物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郑州市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郑州市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细则》、《郑州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施细则》、《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职责和要求,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三是重视学习培训。为更好地增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体系,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经验交流,进行实例分析;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了解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要求,并学习其他局委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四、狠抓贯彻落实。2012年,我局设计更新了门户网站和电子触摸屏,升级改造了"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完善了郑州市场价格监测周报、月报制度,继续办好《郑州价格》月刊,为方便领导决策,方便群众了解查询政府信息,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提供了坚实平台,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2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20708余条(件),其中主动公开20698条,包含五大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3条,3、规划计划类信息150条,4、行政许可类信息210条,5、其他类信息20070余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郑州市物价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我局制定下发的《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物价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办事大厅、新闻媒体、宣传册页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郑州市物价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2012年,郑州市物价局局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份,均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2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2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郑州市物价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对有关条文的理解把握还不够准确。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还有待于进一步梳理、优化。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栏目设置需要进一步改进,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012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