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020/2017-00009
  • 郑州市信访局
  • 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 2017-01-19
  • 2017-01-20
郑州市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郑州市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市信访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行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好工作责任。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调研处技术保障,各处(室)参与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措施有效,大力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列入年度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局机关大屏幕、局简报等有效载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用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一是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市信访局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先急后缓、由近及远,收集有效时限内的政务信息,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公开属性发布信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对梳理出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016年,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个步骤进行,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包括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四)畅通渠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途径。市信访局利用门户网站向人民群众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方便了查询途径,用户可通过网站实现在线互动。公众可在公开网站上查询已经公开的信息。同时,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大厅设立了大屏幕公开信访工作相关内容,并印制发放宣传手册,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公开体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市信访局规范目录编制,逐步完成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市信访局网站共建目录14个,发布信息262条。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开信息29条。

(二)实现了在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按条例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三)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的政务公开信息均按照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政府电子信箱网络渠道,以电子邮件方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群众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服务能力和规范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是个别处室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和全面,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对新媒体的利用有待加强。现阶段,局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发布平台,仍以政策规定、业务指南以及工作动态等对外发布为主,对政府信息的挖掘、利用程度不够,双向性的实时互动程度不足。

2017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着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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