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7-00012
  • 郑州市物价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信息公开,年报
  • 2017-03-22
  • 2017-03-22
郑州市物价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查询网址:http:/www.zzpn.gov.cn(郑州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0号,邮编:450007;电话:0371-67444082;电子邮箱:zzswjjzfxxkg@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度,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郑州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着力保障民生等重点任务,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促进价格工作更加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管督促。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机构及负责人,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并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郑州市物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郑州市物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三是定期发布价格信息,做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了郑州市场价格监测周报、月报制度,方便领导决策,方便群众了解查询政府信息,掌握市场价格动态。2016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177052余条(件),其中主动公开177042条,包含五大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规划计划类信息,4、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类信息,5、其他类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依据我局修订的《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物价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办事大厅、新闻媒体、宣传册页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郑州市物价局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6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郑州市物价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郑州市物价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梳理、汇总定价目录清单、价格标准、价格执法等相关信息资料,切实加强价格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并做好信息更新相关保障工作。同时,这些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主动予以公开。2016年在郑州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共发布价格和收费信息59条,其中价费标准发布54条,定价目录清单发布3条,价格执法发布2条。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对公众关注的价格工作领域热点问题,我局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社会心理预期。2016年我局针对社会反响较高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问题,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情况问答》,解读政策实施依据及详细情况。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收集网民意见、建议380条,回复率100%,有力加强了政府部门与百姓的沟通。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件,其中,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要涉及医疗服务价格、小区公共用水用电价格、物业相关收费、停车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承办处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一登门拜访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按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完毕后,结果及时在物价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事项、公开时效和公开规范上还有待提高。

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信息发布与服务,全力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物价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拓展网站信息内容,使门户网站作为统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服务的窗口与载体,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价格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解读价格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更好的价格信息服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