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0-00027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工作,工作信息
  • 2020-01-19
  • 2020-01-20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城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总体情况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00条,对行政权责事项的权责名称、内容、行使主体、设定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全面详细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在局门户网站“建设信息”栏目,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信用信息进行重点主动公开;此外还对对群众关心的机构职能、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征地征迁、扫黑除恶、重点工程等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公开。

  (二)提高质效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对依申请信息公开,能当面公开则当面公开,不能当面公开的我局会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非我局公开范围的我局会尽早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不断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公开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共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148件,较去年下降了20%。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申请答复予以公开的5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7件,不予公开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两大方面,还涉及征收补偿、设计图审查等内容。

  (三)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继续落实市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制度》《政务服务“一口受理”制度》等,认真执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相关规定,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拓宽载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通过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信息建设和网上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公文、简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面。三是通过召开市区建筑行业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安全施工知识辅导班和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安全文明施工宣传资料、开展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局网站上公布信息公开专用电话67188900/67188901、传真67188905和邮箱zzsjwxxgk@163.com,方便群众咨询办事。五是积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坚持把与代表委员沟通的过程作为我们宣传城建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交流培训。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政务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同步进行检查、考评。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办公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交流沟通,及时向领导和系统内工作人员反馈交流检查考评结果,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六)做好社会评议加强责任落实。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社会评议满意度较高,但在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充实公开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依申请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违法违规情况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
88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7083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7305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906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2533.26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39431011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5022001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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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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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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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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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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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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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721100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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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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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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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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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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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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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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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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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七)总计13943101148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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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方面。还存在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要严格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征地征迁、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公开规范和机制方面。还存在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规范化建设,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对照新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促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答复除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明确要求以“快递”形式答复的信件由申请人付邮寄费用外,挂号信均免费邮寄,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费用,也没有收到减免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申请。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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