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城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全局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构建形成了领导小组总负责、办公室总协调、部门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抓好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0〕43号)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并要求各项政务公开内容要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级审核,经局法制审核和保密审查后,及时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显著位置公开。
(三)抓好重点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郑州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对行政权责事项的权责名称、内容、行使主体、设定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监督投诉等信息,全面详细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广泛接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建设信息”栏目,重点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信用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做好机关职能、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房屋征收、扫黑除恶、重点工程等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我局工作特点,进一步推进局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和更新,加大推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
(五)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继续落实市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认真执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相关规定,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保密审查,防止失窃密事件发生。
(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通过局门户网,推进电子信息建设和网上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公文、简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面。三是通过召开市区建筑行业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安全施工知识辅导班和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安全文明施工宣传资料、开展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通过郑州日报、河南日报、郑州电视台、河南电视台等媒介主动公开城市建设发展信息,让群众能以更多的方式了解到我市城市建设信息。五是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局网站上公布信息公开专用电话67188900/67188901、传真67188905和邮箱zzsjwxxgk@163.com,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六是积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坚持把与代表委员沟通的过程作为我们宣传城建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局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政务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同步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0 | 168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3 | 0 | 1460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0 | 2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525.984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117 | 6 | 0 | 0 | 0 | 1 | 1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 | 3 | 0 | 0 | 0 | 0 | 4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8 | 2 | 0 | 0 | 0 | 1 | 7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1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17 | 6 | 0 | 0 | 0 | 1 | 124 | ||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1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科学细致的安排;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制度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有待于不断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规范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完善量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答复,挂号信均免费邮寄,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费用,也没有收到减免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申请。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