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43/2021-00005
  • 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1-01-12
  • 2021-01-12
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由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大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e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www.lsj.zhengzhou.gov .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在局网站更新、完善、公开我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公开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相关情况。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处室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统一在网站上发布。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在局网站,通过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2020年我局共公开4篇有关粮食政策的解读。

5.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了推行行政执法细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部门、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各类流程图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和监督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证照分离”改革。目前,我局窗口事项已100%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便捷办事企业。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四是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主要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60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2020年,我局通过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报刊、电台、电视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机关党建、行政许可、粮油市场、行业发展、基层动态、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许可

1

0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4

22049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材料公开为主。为此,2021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处室工作任务、责任人等。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多形式发布社会公众关切的粮食监督检查情况、粮食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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