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1-00102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1-01-26
  • 2021-01-26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年度,我局依法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4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我局主要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规定配备了信息审核员,加强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严格审核综合考虑疫情等因素,我局组织了小规模的社会评议工作,反馈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 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不能完全满足形势发展需要。

六、重点领域推进情况

(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60家二类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改革,病种数量达到104个。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DRG付费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城市。

(二)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3批次112个品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批次7个品种。第一批、第二批集采定点医药机构分别为397家、273家,截至10月底采购中选药品量(片/支)分别为5046万、3689万,完成了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65.5%、61.77%;第三批集采定点医药机构272家,约定中选药品采购量8688万(片/支)。对提出申请预付金的医疗机构,按中选药品合同约定采购总金额的50%及时拨付,共计1960万元。通过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的用药费用,如慢性乙肝用药“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28片/盒)原销售价格302.84元/盒,中选价格5.5元/盒,降幅达到98.18%。

(三)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和价格调整工作。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8项,其中,市级医院85项,县(市、区)级医院3项。落实国家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耗材加成要求,对我市2667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其中新增25项、调增1717项、调降925项,综合补偿率达到了105.6%。

(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巡查、部门联合检查和地市交叉检查相结合,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监管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处理违约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52家,检查发现或拒付(追回)违规资金6673.8万元。

(五)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将医保服务高频事项凝结成15个“一件事”,推送到郑州市政务服务平台(郑好办APP),同时在支付宝、微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媒体平台上开发“生活号”“小程序”,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实现“不见面办理”、“一次也不用跑”。

(六)是持续优化窗口服务能力。与政务服务、大数据、人社等多部门联动,探索建立“合署办公、综合受理、一窗联办”的经办管理新模式,实现医保与社保业务同步受理、同步经办,保证群众办“一件事”、只约一个号、只排一次队、一次性办成,有效化解了因机构拆分引发的业务分置、多头申办等问题。同时,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传统服务方式,专设绿色通道,配备必要辅助设备,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充分满足运用智能技术有困难的特殊群体需求。

(七)是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集体研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郑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参赛率和成绩优良率均达到100%;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左的政策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先后接受信访事项80余件,群众来电来访700余人次,依法依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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