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21-00043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信息公开,指南
  • 2021-01-28
  • 2021-0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由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自2019年12月6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7178750

传真号码:0371—67178750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715室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hengzhoushidsjglj@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三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领导信息

机构信息

人事任免

法律法规

计划规划

财政预算、 决策报告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依法公开的其它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zzdsj.zhengzhou.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大数据管理局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371—67178750

传真号码:0371—67178750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715室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hengzhoushidsjglj@163.com

(二)提出申请

填写《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可在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zdsj.zhengzhou.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上级纪检机构联系方式

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务办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371—67580982
      举报邮箱:zzjwzzzb@126.com
      来信来访: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8019室


附 件1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它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其他_______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说明: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于2023年7月28日18时更换为zhengzhoushidsjglj@163.com,特此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