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6-00261
  • 郑州市水利局
  • 淤地坝安全度汛
  • 2026-03-20
  • 2026-03-23
郑州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惠济区、上街区农业农村局,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水利局:

根据全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及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豫水办保〔2026〕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防汛责任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价值理念,全面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所有中型以上淤地坝必须逐坝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由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巡查责任人一般由所在地村干部或村民担任,技术责任人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三个责任人”专业培训,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4月30日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名单在当地媒体公示。

二、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治薄弱环节

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淤地坝管理主体要在汛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淤地坝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测预警设施是否完好,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汛前完成整改。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报送市水利局。

三、强化预案管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依据《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编制规定》(黄防总办〔2020〕2号),按照“一坝一预案”要求,编制或修订完善2026年度淤地坝防汛预案。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淤地坝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及组织方式,提升预案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流程,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所有预案于4月30日前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批复。对下游有居民点或重要设施的淤地坝,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溃坝风险分析,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健全“叫应”联动机制,严格汛期值班值守

加强淤地坝雨水情监测设施和“叫应”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持续完善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技防与人防深度融合。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直达责任人的“叫应”机制,暴雨、水位预警信息通知到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系统推送信息,迅速开展巡查值守和应急响应工作。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巡查责任人要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加密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先期处置。

五、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信息报送及时

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更新补充,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充足的彩条布、编织袋、铁锹、水泵等常用应急抢险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要进一步规范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报送责任与纪律,信息报送工作中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市水利局将适时对各地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

六、严格登记销号管理,规范报备工作流程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开展淤地坝登记、销号及报备工作。已完工的新建淤地坝及时按程序完成登记备案,已达到设计拦泥库容、原设计功能因其他工程兴建被完全替代的淤地坝,组织开展销号论证、审查批复工作。4月12日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统计,向市水利局报备,并及时准确做好黄河水利委员会淤地坝信息管理系统和河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数据录入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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