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6893515/2024-00027
  •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 政策性金融宣讲,银企对接
  • 2024-05-11
  • 2024-05-11
郑州市启动首场政策性金融宣讲暨银企对接活动

5月11日,郑州市首场政策性金融宣讲暨银企对接活动在巩义市举行。该活动旨在深化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政策金融的了解,使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并计划面向全市16个区县(市)开展“郑州市政策性金融宣讲暨银企对接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由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巩义市人民政府主办,郑州郑好融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一百余家巩义市小微企业及首批签约的4家郑州市级金融机构参加活动共谋发展新机。

据介绍,“郑好融”信贷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是郑州市委、市政府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设立的政策性风险补贴资金。该项目通过对入池贷款出现的不良给予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政策性风险补贴,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门槛,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对信用贷款的获得率,实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提质、扩面、降费”。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州市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构建了“1+1+N”普惠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宣讲暨银企对接活动旨在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动郑州各区县(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郑好融征信公司分别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郑州农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郑好融征信公司及4家首批合作的金融机构依次推介“郑好融”信贷风险分担补偿业务及“风险补偿池”专属金融产品,并与参会企业开展现场互动交流。

“郑好融”风险补偿池支持哪些对象?

“郑好融”风险补偿支持对象须为经营主体注册地和缴税关系均在郑州市的市场主体,同时贷款主体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②个体工商户

③小微企业主(含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

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

纳入“郑好融”风险补偿池补偿范围的入池条件有哪些?

①单户纳入“郑好融”的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支持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的首贷和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②“郑好融”入池贷款类型应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或权利质押贷款。融资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的,应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且贷款用途须用于相应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

③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不得向被担保企业收取保证金,以及评估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反担保物不得为固定资产。

④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上一年度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融资担保公司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郑好融”业务,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22〕96号文)规定,对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补足至2%。

"郑好融”风险补偿池补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郑好融”风险补偿池的补偿比例按照贷款类型分为担保类贷款和银行直贷类贷款,根据贷款类型不同采取差异化风险分担模式。

担保类贷款是指由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反担保措施不得为房产、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的抵质押方式。对于担保类入池贷款发生的不良贷款,按贷款本金实际发生损失由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和“郑好融”风险补偿池按20%:60%: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银行直贷类贷款是指由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权利质押贷款(包括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收益权、存货等)、组合贷款(实物资产抵押额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0%)。对于银行直贷类入池贷款发生的不良贷款,按贷款本金实际发生损失由银行、“郑好融”风险补偿池按70%:3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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