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2-00098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
  • 2022-03-20
  • 2022-04-05
《郑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郑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 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3 月 20日


郑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郑州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 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加快实现人口数量红利向素质红利转变,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坚持职业培训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构建全劳动周期、 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浓厚氛围。让更多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 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质进位,成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 为引领中原发展、支撑中部地区崛起、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围绕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要求,深入推 进人才强市战略,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攻方向,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 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到2025年,完成222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78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76万人)取得相应证书。技能人才(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总量达到350万人 以上,占从业人员的45%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80 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明显提升,技能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全部实现持证就业,基本建成全国技能人才高地。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到2035年,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人人持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技能河南”目标。


三、主要举措

(一)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紧贴我市重点产业方向定向培养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完善资源充足、布局合理、 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养培训体系,大力营造技 能人才成长良好环境。

1.加强企业职工全员技能培训。高质量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利用政策引导, 增强政府主导功能,夯实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将企业职工培训 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鼓励引导企业立足发展实际, 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 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 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支持企业按照有 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釆取多种方式开展职工 培训。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全面推行 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贴,年培训7000 人以上。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 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 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开展企业提取和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情况的检查,并进行通报。发挥行业主管优势, 制定相关政策,指导、督促、鼓励企业完成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年培训25万人次、20万人(含高级工以上9万人)取得证书。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 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 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 市妇联、市残联)

2.发挥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组织高等院校、职业 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 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 提升培训质量,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主攻方向,对接我市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现代食品、 新型材料、铝加工制品和生物医药6大主导产业集群,依托高等 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定向式培训。支持院校大力开展数字人才 培养,引导与大数据企业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共建一批现 代产业学院和高水平实训基地,为我市大数据产业储备10万名 有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操作经验的人才。实施“学历证书+若 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和引 导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与省市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 支持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能力。根据 培养专业、培养层次,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并建 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相关政策,支持技师学院设立分校,推 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双元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开展职业训练 院和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激发院校培训内生 动力,按照相关规定,针对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技工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允许技工院校将 不超过60%的培训认定等相关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教师培 训工作量可按不超过40%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完善 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 主权。职业院校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应向承担 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年培训12万人、10万人(含高级工以上4.3万人)取得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3.实施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升级提质工程。依托相关政策,支持市县级训练中心(实训中心、培训教研室)设备升级提质。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工种类培训机构发展。 鼓励面向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高素, 质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互联 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立足社会需求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知名 劳务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的品牌效应,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服务站,开展送培训评价进乡村活动。年培训5万人、4万人(含 高级工以上1.3万人)取得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 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 市残联)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和技能人才继续教育机制,不断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紧缺职业(工 种)技师研修。高技能人才选拔任用、流动激励、评选表彰机 制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强市建设,培育壮大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为我市实施高质量发展制造业、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4.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对技能岗位人员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评价活动。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积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探索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国际化试点。落实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 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对出现问题的机构实行动态退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支持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农民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证书。2021年全市认定备案机构达到 100家、2025年达到500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 局、市财政局)

5.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持续开展“郑州市技 能大师工作室” “郑州市技术能手” “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 人才”“郑州大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评选, 探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荐制度,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在高 技能人才评选中的话语权。完善高技能人才交流、奖励、激励 机制,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力度。适时开展高技能人才海 外研修活动,培养一批更具国际视野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对我 市推荐产生的世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世赛,含世界技能大赛、 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 奖的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参照国家相应标准给予奖励。对我 市推荐产生的全国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选手及其专家教 练团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代表我市获得 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 2万元奖励。每年组织30名以上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休疗养和 进修。探索建立特级技师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 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6.健全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 配指引》落实,强化技能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 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允许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由院校按规定自主分配。全 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 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 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中华技能大奖”、世赛金牌获得者,可 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中原技能大奖” “中原技能大师” “中原大工匠”和国赛金牌获得者、世赛获奖者,可直 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将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获得者 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 办理入编入岗手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 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三)完善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优化 就业创业环境,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将更充分更高 质量就业作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选择。围绕我市六大 主导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 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服务 能力;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 盾,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7.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每年发放8亿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创业培训3.8万人以上,支持0.7万人返乡下乡创业,带动2.1万人以上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8.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 “春 风行动” “技能圆梦技行天下”等“11+N”专项公共就业服务, 落实“快办” “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 信息系统全面应用。推进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 工市场。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职 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 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等主体,介绍持证人员实现省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依法缴纳 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300元补贴。(责任 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9.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争 创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6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争创10个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和市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强化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选拔、集训、保障、服务机制, 构建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世赛选手梯队。进一步提升竞赛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打造郑州技能竞赛品牌。放大“以赛促训、 以赛促培”效应,推广世赛、国赛训练方法,提高全市技能训 练水平。

10.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修订《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 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以世赛为引领,国赛、省赛为 龙头,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专项、行业企业、院 校职业技能比赛和岗位练兵为基础的具有郑州特色的职业技 能竞赛体系。加强市级、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竞赛计划编制、组织实施、集训考核、政策激励、经 费保障,以及获奖选手和团队激励政策。统筹年度竞赛计划并 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11.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申办国际、国内、 省内重要赛事。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与全省技能大赛相衔 接,赛项可结合我市实际设置。2022年年底前,各开发区、区 县(市)普遍举办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全市每年开展不少于 30个职业(工种)竞赛、100场赛事活动,2000名以上选手取 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全省“百千万”竞赛 目标贡献郑州力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 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市委统一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 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区县(市)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问题,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 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推进机制

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列入市重点民生实事,纳 入综合考评年度绩效目标,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全 年总结。适时开展观摩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 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 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 南”建设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市级“人人持证、技 能河南”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统筹用于“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 建设工作。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生问题的依规 依紀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各类媒体 宣传优势,加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 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入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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