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9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设立的由郑州市本级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检查工作。
经研究评估,现公布年检合格学校名单和不合格学校名单。依照有关规定,年检合格学校可继续依法办学,不合格学校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招收新生和举办新的培训评价活动。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电话:0371-67189813
附件:1. 2023年度年检合格学校名单
2. 2023年度年检不合格学校名单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