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5-00070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
  • 2025-04-23
  • 2025-04-23
关于面向全市募集就业见习基地的公告

为推动就业见习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就业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 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24号)等文件精神,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通过见习积累就业经验,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化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增强实践能力,现面向全市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募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本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四)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六)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请材料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三)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一)单位申请。通过就业服务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向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核。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考察评估。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四)公示认定。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四、其他事项

就业见习基地职责及补贴标准见《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 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等文件规定。

五、经办机构和咨询电话

序号

区县(市)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1

郑东新区

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郑东新区金融智谷1号楼1012室

67179046

2

高新区

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3楼3001

67981776

3

经开区

经开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经北二路和第四大街交叉口人力资源市场

89916013

4

中原区

中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中原区前进路与市场街交叉口东南角

68397106

5

二七区

二七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京广南路9号

86089160

6

金水区

金水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金水区卫生路39号附1号

63831280  

7

管城回族区

管城回族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管城街47号后院301室

66350388

8

惠济区

惠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惠济区市民服务中心六楼603室

63639880

9

上街区

上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上街区蓝天路通航大厦1楼133室

56506691

10

中牟县

中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中牟县房产大厦

62181531

11

新郑市

新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人民路268号

62680080

12

新密市

新密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

新密市行政路66号

68508258

13

荥阳市

荥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荥阳市国泰路与福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60253757

14

登封市

登封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登封市嵩阳办书院河路369号

62818077

15

巩义市

巩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

6958008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