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9-00138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疫苗监管,疫苗,疫苗管理法
  • 2019-11-25
  • 2019-11-25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宣传贯彻培训会议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切实提高全市预防接种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疫苗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水平。11月21日,市卫生健康委在嵩山饭店举办了全市《疫苗管理法》宣传贯彻培训班。市卫健委医政处、社区处、农卫处、妇幼处、中医局、监督处和法规处负责人,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主管副主任、疾控、医政、社区、农卫、妇幼、中医、监督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主管副主任、计免科长和全市预防接种门诊、产科接种门诊和狂犬病处置门诊负责人共60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邀请了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刁琳琪处长为大家宣讲了《疫苗管理法》,重点对总则、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与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联系密切的七个章节进行了解读和分析,为大家深入学习《疫苗管理法》提供了指导。会议还邀请了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叶莹主任为大家讲授了新形势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管理等相关内容。

会议要求,《疫苗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将对免疫规划工作产生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学习、贯彻、落实是今后我市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培训,做到人人了解,人人熟知,依法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确保疫苗安全。

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师卫翔处长主持,市疾控中心王松强主任、韩同武副主任等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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