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 (豫财农综﹝2021﹞10号)
(郑财预﹝2021﹞305号)2137万元
巩义市259万元、中牟县424万元
2.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1﹞10号)
(郑财预﹝2021﹞305号)8828万元
巩义市1257万元、中牟县1540万元
以上中央资金共计2820万元,省级资金共计11625万元,合计14445万元。
二、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合计 | 14445 | 2820 | 11625 |
登封市 | 3814 | 740 | 3074 |
新密市 | 2756 | 577 | 2179 |
荥阳市 | 2890 | 552 | 2338 |
新郑市 | 1505 | 268 | 1237 |
巩义市 | 1516 | 259 | 1257 |
中牟县 | 1964 | 424 | 1540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