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3-20282
  • 郑州市水利局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
  • 2023-02-17
  • 2023-02-17
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

2019年以来,中央、省、市相继安排了多批次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有效保障了农村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但在近年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发现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支付进度慢、项目完工后未验收等问题。为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全过程管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9〕157号)精神,中央、省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补助资金规定的使用方向和范围执行,重点用于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不得用于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对不收水费的工程(山区千人以下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除外),不得安排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统筹组织项目实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当年下达的维修养护任务当年完成。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同时,加强建后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可持续运行。

三、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县级水利部门要督促维修养护资金使用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绩效目标按期完成。加强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做好数据和资料整理,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做好准备。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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