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郑财办〔2008〕13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2019〕313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以及《郑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郑资清查盘活专班〔2026〕4号),经郑州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拟对43台作业车辆(资产原值2554.47万元)、1台公务车辆(资产原值4.98万元)进行报废处置,对13台设备(资产原值1185.16万元)进行公开出售。
为确保资产处置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保证国有资产效益,需对该批车辆及设备价值进行专业评估,出具合法、公允的评估报告,作为后续处置与核销依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参与书面报价。具体公告内容详见网站。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