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郑国资清查办〔2025〕2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拟对11辆车辆和7台特种作业设备进行报废处置。该批资产均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
为确保报废资产处置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保证国有资产效益,我中心现需对这批报废车辆及设备进行专业评估,出具合法、公允的评估报告,作为后续处置与核销依据。现公开招募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具体公告内容详见网站附件:
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