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16-00090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示,公报公示
  • 2016-09-22
  • 2016-09-22
2015年度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系统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城市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市容市貌、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防汛、限制养犬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组成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共有25个处室,包含办公室、编制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督查办公室、法规处、计划财务审计处、信访工作处、科技与城市雕塑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公用事业处、市容环卫管理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亮灯管理处、城市河渠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处、数字化城市管理应急服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委(监察室)、工会、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执法管理处、执法督导处。

2015年度城管局系统共有15个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136人。主要负责郑州市市政道路、环卫、河道、城市照明灯饰等设施的管理、养护、科研与相关管理职能的执法等工作。其中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为公务员管理单位,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为自收自支按全供对待单位;郑州市环境卫生处、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郑州城区河道管理处、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郑州市二七广场管理处、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郑州市城区道路洒水降尘管理中心、郑州市郑开大道市政管理处、郑州市环境雕塑研究所、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十二个单位为事业全供单位。

三、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决算城管局系统收入总计8311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49.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6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4.64万元。

2015年度决算城管局系统支出总计831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5.26万元,项目支出63971.05万元。

2015年度城管局系统综合收支决算数83116.31万元与2014年决算61528.02万元相比增长35%,主要因为局属各预算单位2015年度预算相比去年均有大幅度增加,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大。

2015年度决算城管局系统财政拨款支出83116.31万元,与年初预算44137.28万元相比增加88.31%,主要由于2015年度追加了多项预算,例如1.5亿环卫机械设备购置资金、城管应急资金等,以及将工程款支付也纳入零余额预算支付系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88.88万元(含局机关及15个局属预算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81.7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16.68万元,主要因为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购置养护作业皮卡车一台11.53万元,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购置作业人员班车一台47.5万元,上述款项均是通过专项经费支出,但两家单位误将该支出列入公务车购置决算支出导致预决算数据不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59.03万元(包括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购置养护作业皮卡车一台11.53万元,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购置作业人员班车一台4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22.72万元,包括各单位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所支付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系统15家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2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7.13万元。包括15个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总计共接待70批次580人次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共计15批次106人,主要用于九江、武汉等城市来我市调研公务接待支出以及迎检接待支出;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公务接待支出0.029万元,共计一批3人,主要用于接待北环彩虹桥加固大修论证会外地专家支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共计27批次402人次,主要为接待杭州、沈阳、兰州等市市政处来我处调研以及专家论证接待支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共计7批次6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城市照明管理考察接待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城市管理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32万元,与2014年相比无变化。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15年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8.86万元,其中: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局系统执法装备支出55.25万元、局机关政府采购清除冰雪救灾物资支出50万元、局机关政府采购城市防汛物资支出80万元。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政府采购垃圾处理厂班车(1辆)支出47.50万元、郑州市环境卫生处机关政府采购办公楼维修工程支出10万元。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定点采购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及配件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设备(10台)共计500万元、政府采购市政设施维护材料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及配件支出60万元。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政府定点采购河道清淤维修服务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金水河、东风渠、熊儿河管养费服务支出1859.16万元、政府采购苗木补植补栽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专项突发性毁损支出100万元。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政府采购印刷、出版服务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及配件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车辆油料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会议费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办公楼防水维修服务支出20万元。郑州市环境雕塑建设研究所政府采购城区雕塑维护费(设备、材料)支出37万元、政府采购雕塑管理费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雕塑科研创作费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雕塑展厅配套设施完善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基础设施维修支出15万元。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政府采购户外广告拆除费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物业管理费服务支出28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8辆、其他用车7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局对公厕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管理考核。为了提高市管公厕的管理水平,对全市839座公厕全面升级改造,管理质量90%达到二类标准。项目完成情况优良,支出进度合理,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产出目标:市管公厕补贴174座;区管公厕补贴464座;补贴标准100%达标;补贴发放及时;效果目标:公厕清洁100%达标;市民满意度达95%;无有责投诉。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城管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城市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六)城乡社区支出:指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七)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八)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反映政府在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运行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十)农林水支出:指政府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反映政府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场和农村公益事业等反面的运行保障支出。

(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债还本、付息、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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