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通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郑政通【2021】2号文件)要求,郑州市市区道路机动车执法管理将采取城管、交警联合执法的模式,加强道路违法停车治理,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联合执法中,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在郑州市区范围内(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快速路、主干道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采集证据并查处,次干道、支路背街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证据,由公安交警部门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已完成执法人员联合执法业务流程培训,执法设备和道路均已完成备案。5月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郑政通【2021】2号文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停车行为按照程序开展取证、上传工作。
城管交警违停联合执法主要对市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治理,违法代码:1039,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目前联合执法使用的50套违法取证设备和涉及的次干道、支路北街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备案。现对执法取证设备备案编号及执法道路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1. 执法取证设备备案编号
2. 执法取证道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