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3-0013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告
  • 2023-11-03
  • 2023-11-03
郑州市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过程监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河南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特许协议约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本轮中期评估委托金研律师事务所提供第三方评估咨询服务。现公开受理公众举报、征集用户对被评单位的投诉与建议,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督促被评单位及相关方落实整改。

一、被评单位与区域

被评单位

特许经营区域

郑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东起京港澳高速(黄河河道-陇海铁路)、前程大街(陇海铁路-故城南路)、芦医庙大街(又名“经开第二十五大街”))(故城南路-南水北调)西至荥阳市行政区域东边界止,北起新乡市、焦作市行政区域南边界,南至新密市行政区域北边界止。

郑州东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万三公路、郑民高速、芦医庙大街、故城南路、前程大街、陇海铁路京港澳高速、黄河河道围合区域

二、评估区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公众(用户)参与事项。(1)新用户报装及收费是否符合承诺时限与收费标准;(2)供气压力与加臭是否合格;(3)交费是否方便,是否有强制购买灶具、保险等搭车收费、乱收费行为;(4)每年是否开展入户安检(城镇居民用户1次/年、农村居民用户2次/年);(5)是否发生过未经通知的主动停气情形;(6)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7)是否利用垄断地位指定设计施工单位;(8)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9)对被评单位的供气质量与服务有无其他意见与建议。

四、公众参与要求。(1)需注明参与人姓名、与被评单位关系(包括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联系电话;(2)对举报、投诉与建议附相关证据(若有的话)。

五、公众参与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1)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653421546@qq.com;(2)写信的方式,邮寄至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魏仙峰收,电话0371-67178015;(3)微信扫描公告后附二维码参与调查。

六、公众参与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4日。  




郑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