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4-00044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示
  • 2024-07-02
  • 2024-07-0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34项)验收公示

由郑州市委、市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34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能力65万吨,2016年投产,次年就超负荷运转,现日均进水达80万吨,夏季峰值达110万吨,二期日处理能力35万吨项目尚未建成。

二、整改措施

(1)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办理土地、施工等相关手续,尽早投入运行。

(2)在污水处理厂二期投运之前,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一 期各构筑物设计余量,提高处理运行效率,并利用厂外管线缓存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进水峰值水量压力,确保污水处理厂一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二期建设情况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2021年10月取得土地证,12月取得施工许可并迅速转入实体工程建设,2023年9月完成35万吨/日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 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焦吸附池、消毒池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进行设备联动调试,现已投入运行。

(二)一期稳定运行情况

一是通过利用一期各构筑物的设计余量,挖掘设计潜能,提高构建筑物使用效率;二是利用厂外管线缓存能力减少峰值水量压力;三是提升专业团队力量,精细调控生物系统,不断优化工艺运行参数,提升各工艺单元的运行效率;四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提高队伍综合运行管理能力等多种手段,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实现了超负荷运行状态下一期出水稳定达标。

随着二期工程投入运行,一期运行负荷逐渐降低,自2023年11月7日以后,一期日处理水量已稳定降低到65万吨/日以下,二期日处理水量稳定到35万吨/日,出水稳定达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系人:吴晓磊

手机号码:15137105361

固定电话:0371-66060310

电子邮箱:hnwscl@126.com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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