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郑财办〔2008〕13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2019〕313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经郑州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拟对59台车辆(资产账面价值3427.92万元)和197台(套)环卫作业设备(资产账面原值814.92万元)进行报废处置。该批资产均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
为确保报废资产处置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保证国有资产效益,我中心现需对这批报废车辆及设备进行专业评估,出具合法、公允的评估报告,作为后续处置与核销依据。现公开招募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具体公告内容详见网站附件:
郑州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