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规定,经中原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申请,我局对中原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排水量与用水量情况进行了核查认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规定: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中原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位于河南省中牟县刁家乡,项目总面积3000余亩,规划总投资60亿元,主要建设16栋6层立体式楼房猪舍。该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4月全部建成投产,建成后年出栏生猪可达280万头。
三、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核查结果
经核查,该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如下:计划年清水用量1279万吨,日最大清水用量4.3万吨;年废水总量66.3万吨,夏季日废水量2.1万吨,其他季节日废水量1.6万吨。项目废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采取多元化处置方式:水肥还田占比24%,猪舍冲洗和除臭墙循环用水占比35%,纳管排放至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占比41%,年纳管排放总量272.1万吨,仅占年清水用量的21.3%,排放量明显低于清水用量。
同时,该项目排水口已按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可精准计量实际排水量,符合《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规定的适用条件。
四、认定结果
经我局审核认定,中原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符合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条件,自项目建成投产并正式纳管排水之日起,按照项目实际排污量计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河南省及郑州市相关规定。
五、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方式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1-67182039
特此公示。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