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保障市政服务高效开展,依据《郑州市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郑国资清查办〔2025〕2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拟对部分拟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询价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报废处置资产共计 18台(套),具体如下:
1.特种车辆:11辆;(详细资产清单、规格型号及照片详见附件2)
2.专业设备:7台(套)(单项原值均在50万元及以上)。
(详细资产清单、规格型号及照片详见附件3)。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应征机构需对上述拟报废资产提供全流程技术鉴定与残值评估服务,主要包括:
1.现场勘验:对拟报废资产的实物状态、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清点与鉴定。
2.评估测算:依据相关法规及评估准则,对拟报废资产的残余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与测算。
3.出具报告:依法合规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或鉴定意见书。
三、意向参与机构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专业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或拥有市政工程、车辆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评估能力。
3.从业经验:近三年内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大型设备、车辆评估业绩。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一)文件组成(需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密封)
1.报价函(封面);
2.《议价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需详细填写);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相关项目合同或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岗杜北街16号院3号楼111室。
3.密封要求: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涂改的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原则及说明
1.评审原则:本次询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在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文件有效的前提下,综合考量评估专业能力、服务方案及报价合理性等因素确定中选机构。
2.费用承担:本次询价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资料费用。参与机构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我中心对未中选机构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补偿或支付责任。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如需查看报废资产实物,请联系 熊先生(电话:0371-63611930)。
2.文书对接:有关报价文件递交及流程咨询,请联系 周女士(电话:0371-63611920)。
七、其他事项
1.参与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所有。
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