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68/2020-00116
  •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规划
  • 2020-10-16
  • 2020-10-19
郑州市人民防空建设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


依据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建设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人民防空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郑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做到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带动,以完善法规制度为保障,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根本,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践行“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的殷切嘱托。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郑州市再次蝉联“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第三次全省人民防空会议上,登封市、中牟县、金水区荣获“全省人民防空先进县(市、区)”。

(一)党的领导全面加强。2017年1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人民防空会议,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马懿作重要批示,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程志明调研察看市人防指挥所、观摩人防特种装备展演、观看人防改革发展成就展,做出重要指示,省人防办副主任王学杰、警备区司令员尚守道、副市长吴福民、航空港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春阳等陪同调研并出席会议,王学杰、尚守道、吴福民分别做重要讲话,会议为新时期全市人防改革全面发力、持续纵深推进提供了科学指南。2017年以来,先后接受了市委巡察、专项治理和调查整顿,全市人防系统压力传导持续加大,工作成效持续提升,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市人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二)编制规划引领发展。全市牢固树立“规划即法、规划如山”理念,敬畏规划的权威性,重视规划的强制性,提升规划的执行性,市政府按照“四防”需要,编制完成了郑州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郑州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总体规划、郑州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郑州航空港区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一系列事关人民防空长远发展的规划,并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统筹衔接,确保城市发展到哪里,人防就建设到哪里,护民之盾就覆盖到哪里。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全市坚持地上地下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促进点、线、面有机结合,全市按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的目标,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地下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人防工程规划的等“多规合一”。

(三)战备保障充分有力。近年来,全市新增电声警报器占全省的28.3%,市本级新增人防工程面积占全省的30.3%,各县(市)新增人防工程面积占全省的28.5%。目前,全市共组建各类人防专业队12支,共计1.6万多人,在全国率先完成心理防护专业队建设,拍摄的《群众防空组织心理防护专业行动演练》电教片,被国家人防办配发全国人防系统;全市拥有各类人防工程面积共计1265万平方米,主城区户籍人口387.28万人,人均防护面积3.2平方米,居全国先进水平;全市拥有各类防空警报器506台(电声警报器461台、电动警报器10台、多媒体警报35台),主城区建成区506.92平方公里(不含航空港区),建成区警报覆盖率达98.16%,鸣响率达100%;全市建设各类疏散基地(地域)111个(疏散基地2个、核心疏散基地3个、疏散地域10个、紧急避难场所96个),能够满足城区16%常住人口疏散需要;全市建成了“三网合一”综合信息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短波通信系统、空情处理系统、紧急情况传输系统、指挥软件系统、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人防数据统计核查系统等指挥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常态化部署运用。

(四)组织指挥立足实战。一是统筹推进指挥场所建设。郑州市已经建成基本指挥所(“2001工程”)和完备的机动指挥系统,启动预备指挥所(“028工程”)建设,巩义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建成县级基本指挥所,透地D波应急通信试点融入郑州市第二代人防机动指挥平台建设。二是修订防空袭方案计划。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街道,办事处一级的防空袭方案修订和评审,全市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三级互为补充、衔接完善的防空袭方案计划。三是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试点建设。在市委市政府、郑州北站、柿园水厂、黄河公路铁路大桥等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火车站、“7401”等大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通过铺设或租用专线的方式,将视频监控信息接到省、市人防指挥所,为开展重要政治、经济目标防护行动和平时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现场实时信息。四是加强实战化训练演练。完善人防指挥部编成,以市国动委名义明确指挥部成员及职责,每年组织指挥部成员进行点验。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人防训练比武竞赛、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演练、“三合一”(人员疏散隐蔽行动、重要区域疏散防护、战时群众心理防护)综合演练、“9.18”人防警报试鸣暨指挥部点验和专业队标准化训练、“铸盾护民”融媒体知识大赛、“铸盾郑州-2018”人防综合演习、“嵩山-2019”人民防空实战化跨区支援协同演习,参加了“长安-2018”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跨区支援协同演练等活动,有效提升了组织指挥能力和行动控制能力。

(五)改革创新扎实有效。近年来,全市顺利完成了人防机动应急救援建设、D波应急指挥通信平台建设、人防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人防战备数据库建设、《人防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训、城市地下空间使用维护管理、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一大批国家级、省级试点建设任务,确保了在全省人防战线的首位度,在全国人防系统广受关注。出台《郑州市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和《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开展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总面积一定比例配建人防设施,引领全省人防系统“两坚持一改革”创新改革。强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联合审图”,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一家审查机构审查,一次告知全部审查意见,“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人防工程审批建设和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可视、可查、可追溯,真正做到“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切实为企业减负。

(六)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工作,市本级征缴易地建设费30%直接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参与轨道交通的前期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了轨道交通地下部分全部按照人防工程标准建设,目前全市地铁运营里程146.35公里。二是市政府修订出台《郑州市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郑政〔2018〕41号),加大以轨道交通换乘点为核心的重点片区一体开发建设力度,目前郑州市正在实施二七广场-火车站商业中心片区地下综合体、四个中心-市民公共文化服务片区地下综合体、郑州高铁东站东西广场片区地下综合体、航空港区双鹤湖地下综合体等四个片区的综合体建设。三是研究出台《关于对城中村、旧城改造、保障房等违规建设人防工程的处理办法》和《关于依法办理违规建设人防工程的质量检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高效快速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确保了民生建设项目稳妥推进。四是坚持把人防工程和疏散隐蔽场所作为公共应急避难场所,把人防专业队伍作为应急救援重要力量,把人防战备资产资源最大限度地用于仓储、生产、经营、休闲、停车、纳凉等,充分发挥人防建设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用,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人防发展带来的存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七)队伍建设持续有成。按照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机关建设,定期开展准军事化集训。近年来,所属五个事业单位全部调整为公益一类、财政全供,管维中心、信保中心、质监站通过授权方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市人防办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人防防护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人防宣传报道先进单位”、“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等数十项省级以上荣誉表彰,连年荣获“全省人民防空建设综合先进单位”和“全省人防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八)营造有利发展氛围。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审批、工程质监、防护设备、竣工验收等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郑自然资文〔2020〕185号),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暂行)》(郑建文〔2020〕70号)。深入推进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人防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力。郑州市“2001工程”国防会务中心累计接待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2万余人,“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人防指挥部点验、专业队演练等活动,全社会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全民人防意识和防护素质能力不断增强。

置身新时代、立足新起点,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郑州市人防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着力推动全市人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国防动员体系建设、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十四五”人防建设规划

郑州地处中原,连接东西,贯通南北,是河南省省会,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是国家一类城防、要防、人防战备纵深城市,在未来我国反战略空袭作战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国家安全战略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任务十分紧迫艰巨。在全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市将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拓展,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性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着力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新形势新任务,既为人防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对人防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十四五”期间人民防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第七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中央有关规定,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充分发挥军政共同领导优势,紧贴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平战统筹兼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防护要求和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深化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职能任务、发展方式、管理模式、权益关系等方面的调整、改革和创新,全面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

建设原则

1.毫不动摇地履行根本职能使命。针对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空袭防空袭特点,正确把握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整体与局部、系统与要素的关系,对规划期内人民防空建设目标、任务的发展位次、先后顺序、时间节点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体系功能和能力目标的实现。

2.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坚定不移地走融合式发展道路,融入、围绕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防工程建设、指挥信息化建设、重要目标防护等工作,坚持平战结合,既战时发挥国防效益,又平时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人防建设要融入城市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地铁、停车场、地下通道、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兼顾人防建设,做到地上、地下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3.坚持推进人防事业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进人民防空工作高起点筹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在加强组织指挥、防护工程、通信警报、专业队伍等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人防投融资体制、产权制度、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人防建设的需要,促进人防建设跨越式发展。

 4.深入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人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发挥人防部门指挥设施、信息传输网络、警报设备、专业队伍等方面配套建设、体系完善、设备先进的优势,为政府应急管理提供指挥平台,积极参与各种应急救援行动。

总体目标:建设体系型人民防空,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防护能力成为人民防空战斗力基本形态,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建设融合型人民防空,人民防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基本形成,利用经济社会资源发展人民防空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建设服务型人民防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行政职能有效履行,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十四五”期间人民防空建设的主要任务

 1、加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建设

一是充实完善各级各类人民防空袭预案。依据《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工作规定》,科学筹划,周密组织, 2022年分别完成城市人民防空方案、重要目标总体防护方案修订,2023年开展区(县、市)、街道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十四五”中期完成各级人民防空预案修订工作。制订人民防空平战转换预案,配套形成各项行动和保障计划。依据防空袭预案,建立健全各级人民防空联合指挥机构,优化指挥要素配置,理顺指挥协同关系,着力加强基层组织、重要目标单位的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建设,建立网络化联合指挥机制。理顺人民防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防灾救灾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运行关系,基本形成相互衔接和分工联动机制。开展适应性训练,熟练指挥方法,提高运筹决策和计划协同能力。

 二是抓好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十四五”期间,投入3000万元,完成“2001工程”军地联合指挥所、应急指挥大厅提升改造建设;投入1300万元,完成人防第二代机动指挥平台建设以及透地D波应急信息升级改造和短波电台组网建设;投入1100万元,完成主城区警报正常安装和补盲建设。进一步完善指挥所的指挥信息系统,健全指挥、控制、情报、警报、监视、保障系统的组成要素,合理配备设施设备,提升软件质量,优化结构关系,丰富拓展功能,构成一体化指挥平台。完成“028工程”预备指挥所、疏散基地、训练基地建设,各县(市、区)完成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人民防空重点县(市)完成一个应急指挥所建设,内部设施健全配套,确保随时能够启用。

三是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体制,抓紧组建精干、高效的人民防空直属专业队伍,推进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专业队伍,按城区总人口的2‰,组建适应现代化战争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需要的复合型防空防灾应急专业队伍。健全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机制,每年整组一次,实行单独编组,自成建制,落实实名制,配齐人民防空直属专业队伍的综合救援装备器材,配全志愿者专业队伍的通用型装备器材,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专业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训练,适时组织志愿者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综合演练。

 2、加强人民防空信息战备体系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发展信息传输网络。依托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抓好短波通信网和超短波通信网建设,形成各级人民防空系统无线网络互联互通,具备应急指挥保障能力。强化短波、超短波、电缆、光缆、移动、卫星“六网”集成建设,构建统一高效的一体化信息传输平台,为各级各类指挥所的指控、情报、警报、监视等系统及指挥末端要素的运行和交互提供支撑。加快推进“一网四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指挥网络平台的视频、数据、语音通信的互联互通。

二是全面推进“两防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民防空信息资源,全面完成“两防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专业队建设等人防诸要素的综合集成、动态管理,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人民防空战备体系,为政府应急管理、防灾救灾提供指挥平台。

三是提高预警报警能力。建立和完善空情接收处理自动化系统,实时接收上级发放的空情预报,严格空情信息接收、传输、报告制度,坚持通联制度,保持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在警报通信建设上要建立多手段、多样化的警报报知系统,提高人民防空警报的二次报警和连续报警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防空警报器200台,市本级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和统控率达到99%以上,县(市)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和统控率达到96%以上。

    3、加快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郑州市主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的编制和报批实施,补充完善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体系。坚持规划先行,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实现集约、节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是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精品项目,示范带动地下空间开发。鼓励探索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至少推动建设2个单建地下空间综合体项目,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土地价值和综合使用的规模效益。

三是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完善人防工程管理维护制度,起草出台《郑州市早期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郑州市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对全市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维护管理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对标志标牌悬挂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巡查,落实好平战转换措施,组织一次平战转换演练。加大资金支持,重视地下空间隐患治理,对早期人防工程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回填,消除隐患。

四是“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达到220万平方米。到“十四五”末,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市本级城市人均工程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县(市)级达到1平方米以上。积极推进三项重点人防工程建设:秦岭路人防工程续建项目、018工程(含2001人防工程改造)、中州大道西侧(航海路至石化路)人防工程。指导二七区人防办建设2个人防工程项目:航海路连云路地下人防工程、漓江路碧云路地下人防工程。

    4、抓好重要目标防护和疏散场所建设

一是加强重要目标防护工作。合理确定人民防空重要目标,适时做好重要目标的补充与调整。完善目标防护方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单位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重要目标防护机制和组织机构。搞好重要物资储备及动员,大力开展重要目标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要目标防护演练。针对信息化战争和应急防灾的新情况,积极开展重要目标防护研究,努力在防护理论、防护方案、防护措施等方面有所突破,推动重要目标防护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加强人民防空疏散避难场所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疏散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城市疏散避难人员安置和物资储运、供应的准备工作。制订疏散方案和组织疏散演练。抓好人民防空紧急疏散避难区、人民防空应急疏散避难场所、人民防空临时疏散避难点建设,划分疏散人员并区分位置,悬挂相应的标识牌,做好疏散区域内群众的宣传工作,使相关人员明确疏散避难场所的位置、进出路线和有关要求,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疏散安置避难人员。力争“十四五”末,达到每个市辖区建成1处人民防空紧急疏散避难区,建成1个人民防空紧急疏散避难所,每个社区建成1个人民防空临时避难点。

5、积极推进人民防空融合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推进人民防空融合式发展的重大部署,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体制机制,明确标准规范,积极探索人民防空融合式发展新路子。

 一是把人民防空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手段,探索人民防空资源集团化、集约化、资本化运营模式,集中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在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和社会保障中谋求战备、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是把人民防空建设融入城市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认真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充分发挥人民防空部门作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主要参与者和重要管理者的作用,积极承担地下空间综合管理职能,探索政府统一管理、各部门分工协作、各环节有序衔接的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体制。结合地下轨道交通建设,优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融入地下轨道建设及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要求。

三是把人民防空工作融入公共应急建设。加强人民防空应急理论研究,把握规律,探索模式,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发挥理论在实践中的先导作用。探索建立人民防空应急体制机制,协调纳入军政联席会议、政府应急管理、政府目标考评等既有体制机制,协调创建部门联动、科研联姻、资源共享等新的应急体制机制,充分考虑战时人民防空指挥和平时指挥应急救援、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双重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防空指挥所和指挥信息系统。搞好力量整合,在抓好人民防空7类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组建的人民防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防空资源为应急服务的能力,提高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救援的水平。

    四是把人民防空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人民防空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范畴,融入社会服务体系。十四五末,基本建成社区人民防空简约指挥设施,将人民防空指挥末梢延伸到基层。组建社区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防护措施,每年每个市辖区要组织至少1个社区的疏散演练,逐步覆盖全部社区,让人民防空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使人民群众掌握防空防灾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和应急疏散的方法。向社会开放一定数量的人民防空工程,供市民休闲、娱乐、纳凉和应急使用。

    6、大力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

    一是健全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依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制定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地方性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我市人民防空发展要求。

    二是加强人民防空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执法机构人员,各县(市、区)人防部门至少有3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配备必须的执法设备设施和执法车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为主,加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军事机关监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行协同执法、联合执法,联合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维护人民防空利益和人民防空法的权威。

    7、深入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加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巩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阵地,完善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网站,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覆盖到全社会。建立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长效机制,将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标准纳入人民防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扎实抓好党校、行政学院、大中专院校、中学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员的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探索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使广大群众真正掌握防空防灾技能。加大人民防空网站管理力度,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充分运用各类社会传媒深入宣传报道人防事业发展的新成果、新特点、新举措,扩大人民防空的社会宣传。

    8、加大人民防空训练和人才培养力度

 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按照国家人才培养专项规划要求,以选送院校培训为主渠道,以轮训为主形式,以干部骨干为重点,加快造就人民防空现代化人才队伍群体。着眼提高人民防空机关的综合能力和人民防空专业力量的技术能力,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要途径,坚持依法治训、按纲施训,结合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按规定训练日和训练计划,抓好在职在岗训练,打牢专业技术基础,为人防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完成人民防空建设任务的工作措施

    1、坚持深化改革,加快转变人民防空发展方式

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是推进人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全市人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保证。深入探索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防护能力生成模式。更新思想观念、提高队伍素质、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力量编成、创新训法战法,不断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防护能力。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列入应急管理成员单位,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目的,将人民防空战备资源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平时生产生活需求。大力提高人民防空经营性资产建设和开发利用水平,坚持市场机制手段与宏观调控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人民防空平战结合设施社会化建设力度,走出市场化、规模化、集团化、集约化、一体化建用维管的路子,提高资产整体质量和综合效益。强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人民防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开展监督指导等职责;加强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监督管理,会同地方各部门制定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2、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

人防建设涉及军队、地方和社会各个方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政府高度重视、军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发展环境。各级政府要将人民防空“十四五”规划依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项目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人民防空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相协调。各级军事机关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搞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人民防空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统筹各方力量,融合各种资源,形成统一筹划、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任务圆满完成。全社会要认真执行《人民防空法》,形成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的强大合力,营造良好的人民防空建设氛围。

    3、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准军事化”水平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准军事化”要求,打造“团结好、协调好、尊重好、互助好、身心好”和谐人防机关。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培养团结协作、勤奋学习,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科学严谨,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的行业作风。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美化办公环境,完善文化设施,统一行业标识,规范行业用语,形成行业特色文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行业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制度。

    4、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保障效益

    各级政府依法按规定范围落实好地方财政保障的人民防空经费,人民防空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而不断增加,确保人民防空建设基本支出需要。建立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征收长效机制,依法加强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易地建设费要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足额保障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要着眼满足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保障需要,多主体、多渠道筹措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努力扩大人民防空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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