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库质量,依据《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郑政办〔2023〕18号)等相关要求,现对城市更新项目库进行调整并予以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1.中原区郑州客运西站TOD综合提升等15个项目于近期通过评审并完成社会公示,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详见附件1)。
2.经开区南三环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经开国际物流园区道路照明提升更新项目、经开第三大街综合更新提升项目、蝶湖适儿化更新改造项目,中牟县卫生防疫站搬迁新建项目,巩义市米河镇灾后恢复重建综合治理民生项目,荥阳市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荥阳市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等8个项目已竣工,调整出城市更新项目库。
3.依据高新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申请,结合项目实施时序,将高新区产城更新项目转入储备库,项目中具备实施条件的子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要发挥主体作用,推动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任务清单,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调整后的城市更新项目库详见附件2。
联系人:王振明 电话:89956516
刘 璐 电话:89956519
附件:1.新增入库项目清单
2.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库
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