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6年11月1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发布)

为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28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10件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附 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文号

发布及实施时间

废止理由

1

郑州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郑政〔1987〕4号

1987年1月10日发布实施

已不适应客观需要

2

郑州市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

第19号

1992年1月11日发布实施

已不适应客观需要

3

郑州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20号

1992年1月31日发布实施

已不适应客观需要

4

郑州市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60号

1996年12月28日发布实施

其所依据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已废止

5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79号

1999年10月22日发布,11月1日实施

已被《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取代

6

郑州市行人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

第92号

2000年11月23日发布,2001年1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抵触

7

郑州市公共场馆管理办法

第94号

2001年6月2日发布,10月1日实施

已不适应客观需要

8

郑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规定

第118号

2003年4月29日发布实施

适用期已过,已被《郑州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取代

9

郑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地区隔离控制办法

第119号

2003年5月13日发布,7月1日实施

适用期已过,已被《郑州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取代

10

郑州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防治办法

第123号

2003年5月21日发布,7月1日实施

已被《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取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