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1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0〕55号)》,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经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一、《意见》基本框架和重要意义

《意见》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组成,共19项具体措施。

《意见》的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多、分布行业广且危害影响较大,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众多,职业病报告人数高居不下,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同时也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出台《意见》,对做好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职业病防治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实施、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职工群众自我保护、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推动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的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职业病防治体系和制度基本完善,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预警能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劳动者合同签订率、工伤保险缴纳率达到95%以上。全市新发职业病数量和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

二、《意见》确定的工作重点

《意见》确定了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市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 (市)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本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属地监管职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的职能机构,配备熟悉职业健康监管业务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职业卫生协管工作。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坚守职业健康红线,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控制管理措施,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强化职业病危害治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以高毒、高危粉尘、噪声等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医药、化工、印刷、冶金、机械、木材加工、箱包、鞋业、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联防联控,强化多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分工明确、监管边界清晰、失职可追的职业健康监督责任体系。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职业病救治救助。加强职业病诊断能力建设,优化诊断、鉴定流程,提高诊断、鉴定效率和准确性;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加强职业病病人的医疗保障,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五是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依法依规培育发展高质量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升尘肺病康复治疗能力,推进尘肺病康复站建设,打造全省尘肺病康复站示范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化学中毒应急救治网络,建设职业中毒救治基地。

三、《意见》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各级政府加强职业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和监管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常态化的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用人单位要保障职业健康经费投入。

四是加强宣教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职业健康公益宣传活动,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推动“健康企业”建设,积极推动争做“健康达人”活动,营造职业健康环境。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解读人:刘广恩 0371-8608605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