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背景

依托在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保护方面的工作基础,郑州市经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筛选专家论证会,获批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资格。

二、《实施方案》起草的依据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433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编制指南>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指标体系>的函》(环办便函〔2022〕12号)的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二部分是总体思路,第三部分是建设任务,第四部分是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四、试验区建设时间

试验区建设时限为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五、试验区建设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污染预防,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持续提升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坚持试点先行,注重探索创新,探索区域性地下水环境问题整治模式。

六、试验区建设目标

到2024年,全市地下水“双源”调查总体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得以划定,沿黄区域内的化工、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的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试验区建设任务。

七、试验区建设任务

试验区建设包括六项任务,一是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二是开展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三是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四是“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五是地下工程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六是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

八、试验区建设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依托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纳入郑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建立定期调度、例会、会商、督办的闭环工作制度。加大资金支持,高质量谋划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地下水重点项目实施。注重技术支撑,组建来自政府、技术单位和产业专家在内的技术支撑团队,持续指导试验区建设。强化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开展宣传报道和成果应用推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逯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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