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市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1-23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市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结合市管企业经营情况,制定《郑州市市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河南省省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豫国资规〔2022〕6号)。

三、政策问答

1.出台《办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郑州市持续推动市管企业聚焦主业加快发展,培育新动能,为进一步推动市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

2.市管企业主业的核定条件主要是什么?

(1)市管企业的主业必须符合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历史使命及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向,契合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行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

(2)长期作为企业支柱产业,在国内外同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具备品牌、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能够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3)可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原则上主业申报之前5个年度,至少有3个年度贡献主要利润。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任务的相关业务,盈利能力不作要求。

(4)如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业数量超过3个,未定为主业的一般应纳入培育业务。

3.市管企业培育业务的核定条件主要是什么?

(1)培育业务与主业关联度较高,能够发挥协同效应。

(2)有一定的发展基础和盈利能力,预期可发展为企业新的主业,一般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3)严控资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的企业盲目选育无资本实力、人才储备和管理经验的业务。

(4)严控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外的企业将“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培育业务

(5)如符合上述要求的培育业务超过2个,由企业按照净资产、净利润或发展潜力大小酌定。

4.市管企业主业和培育业务是否有数量限制?核定的量化标准主要是什么?

原则上市管企业主业不超过3个,培育业务不超过2个。培育业务设立5年培育期,培育期内视同主业管理。主业和培育业务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中,至少有一项指标占企业总量的比重不低于80%。

5.核定的主业和培育业务的调整程序主要是什么?

主业一经核定,原则上不予调整。5年规划期末,如原定培育业务达到主业标准,按程序调整。5年规划期内,市管企业有下列情形确需调整主业的,应于6个月内按规定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1)功能定位或发展战略出现重大调整。

(2)发生重大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3)因资产(股权)划转导致原产业板块发生较大变化。

(4)企业经论证认为确需调整的其他情形。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 读 人:王  巍

联系方式:0371-6718905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