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进一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一、背景意义

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支撑。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将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全面部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对“一件事一次办”的重点任务、服务模式、支撑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2号)。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对“一件事”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起草了《郑州市进一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了《郑州市2023年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郑州市2023年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郑州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和办事通用流程》。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郑州市2023年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郑州市2023年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郑州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和办事通用流程》作为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办理流程。一方面,对已上线“一件事”组织开展专项优化工作,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攻坚成果,及时对相关“一件事”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进行优化更新。另一方面,对新增“一件事”进行全面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依法整合环节、精简材料、统一表单、优化流程、压减时限。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按照明确的完成时限和最小颗粒化原则,参照《郑州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和办事通用流程》,组织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三)统一受理和出件方式。科学合理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

(四)加强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公共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市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事项的业务办理系统改造、整合力度。

(五)推进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组织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或核验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以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结合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七)加强综合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四、政策问答

(一)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包含哪些内容?从哪里能够查询、阅读办事指南?

答:办事指南主要包括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办事群众可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一件事”服务专区和市、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查阅。

(二)办事通用流程分为哪些步骤?

答:办事通用流程原则上分为咨询辅导、收件、受理、审批、送达、归档等6个步骤。

(三)申请人有需求和意愿如何咨询辅导?

答:如申请人有咨询辅导需求和意愿,可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咨询辅导区域和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智能问答模块提出业务咨询和申报辅导请求,咨询辅导人员将负责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申报辅导、材料预审或政策、流程咨询等服务。

(四)申请人提交申请有哪些途径?

答:申请人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专栏等申报端口提交申请。

(五)申请材料提交之后,多久受理?如何反馈申请人?

答:申请人提交材料后,“一件事一次办”各联办部门会在1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实时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受理相关信息,办件计时开始。不予受理的,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列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交由本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送达申请人并发送短信告知。

(六)审批采用什么方式?

答:推行“限时并行审批、审批结果互通”。“一件事一次办”各联办部门受理业务申请后,对单事项之间不存在前后置关系的,并联审批、按时办结。单事项之间存在前后置关系的,后置事项联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容缺预审,先行审查前置事项审批结果以外的材料,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前置事项联办部门办理结果后,即时作出审批决定。各联办部门须将办理结果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线下反馈至本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线上实时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同步依托电子证照制发系统生成电子证照。

(七)申请人办理结果如何领取?

答:申请人可在“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办结后统一领取办理结果,也可在各单事项办结后分别领取办理结果。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收到“一件事一次办”各联办部门反馈的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后(对于跨层级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申请人选择统一领取的,各级联办部门应当在完成审批后一次将相关结果和证照送至或邮寄至该事项具体实施层级的发证窗口),应当于当天按照申请人确定的领取方式送达,并及时将送达凭证移交给“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各联办部门。申请人需要查看或使用电子证照的,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个人中心”模块进行查看或下载。

(八)办理人提交的材料如何保存、归档?

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由具体实施层级的“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门统一留存,各联办部门不再保存申请材料原件,直接使用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取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批归档,确需纸质材料留档的,将电子材料打印留存。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市政务办

解 读 人:裴伯泽

联系方式:0371-67581139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