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缩小我市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积极回应重要民生关切,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课题组,就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课题组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在学习借鉴北京、广州、深圳、成都等国内部分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研究成果。2023年11月,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深度参考有关研究成果,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之后,广泛征求并吸收了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12月,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由部分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并研究吸收了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论证、风险评估,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市司法局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之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了该《实施意见》。  

三、主要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郑州市教育局 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郑教人〔2021〕49号)等。

四、内容解读

(一)关于整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任务,以及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愿景目标。

(二)关于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规划建设

主要包括优化调整中小学校建设布局规划,指导各县(市)研究编制本区域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研究编制并出台《郑州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1-2035年)》;科学谋划、超前规划,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统筹力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市内各区就近就优入学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问题,初步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三)关于持续强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保障

主要包括加大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加大义务教育经费市级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鼓励支持各县(市)持续加大教育支出,健全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优化区级财政投入,支持区级财政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引导各区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市内五区、三个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强力推动郑州主城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

(四)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主要包括统筹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持续强化编制统筹管理,扎实做好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扎实做好高层次教师引培工作,持续开展优秀教师引育并重,创新教育英才引进培养机制,适时开展全市班主任专项培训,持续开展农村教师培训;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工资结构,优化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调整与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联动机制。

(五)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发展

主要包括推动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进一步减少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差距;探索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强化义务教育校际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推动全市义务教育由县域基本均衡向市域优质均衡迈进;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统筹均衡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步扩大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合理配置义务教育硬件资源,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硬件建设;全面推动集团化办学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六)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主要包括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五统一”,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支持乡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学校建设标准和规定,办好村小学和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现学校(含教学点)互联网全接入、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全覆盖,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乡差距。

(七)关于强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监管

主要包括强化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明确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对象,探索建立市、区县(市)、学生家长三方经费分担机制;规范午餐供应服务,确保校内学生午餐食品安全,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充分改造利用现有设施建立校内食堂,推进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同步建设校内食堂;强化中小学生校内课后午休服务保障,明确中小学生课后午休服务对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改造、配建午休服务设施及场所,推动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配建午休设施;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监管,建立托管管理的长效机制。

(八)关于推动民办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主要包括提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明确办学定位,服务社会需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持续发展;引导民办义务教育协同发展,持续优化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

郑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 系 人:袁黎明

联系方式:0371—66962327

郑州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

联 系 人:闫威

联系方式:0371-66941520

郑州市教育局教师教育处

联 系 人:谭斌艳

联系电话:0371—66962196

郑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

联 系 人:贾立锋

联系电话:0371—66958092

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 系 人:徐文杰

联系电话:0371—6696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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