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双碳”战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研究通过《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做好《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规范绿色建筑相关行为,制定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二、起草依据

1.《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科〔2022〕164号)

3.《河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41/T265-2022)

4.《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DBJ41/T266-2022)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全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除外)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对部分民用建筑应执行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了明确。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1.加强绿色建筑规划管理。明确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规定了发展改革、财政、资源规划等部门在绿色建筑项目立项、投资审核、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流程中应落实的工作。2.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明确了建设单位在绿色建筑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要求,鼓励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采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和措施。3.加强绿色建筑设计管理。明确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过程中相应主体的责任,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指明了绿色建筑预评价的时机。4.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规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的要求。5.加强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明确了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应遵循的要求。6.加强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要求在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绿色建材的推广使用,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7.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绿色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物业单位要保障绿色建筑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鼓励进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8.加强绿色建筑引导和激励。明确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部门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分别从容积率、金融、公积金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9.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壮大。加大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课题研究,鼓励新型结构体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探索与试点应用,不断发展高端建筑材料和新型装饰装修材料,推进绿色化生产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绿色建筑产业关键引领力。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绿色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督查考核、技术创新,做好宣传推广。

四、政策问答

1.什么是绿色建筑?

答: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2.绿色建筑是怎样分级的?

答:按照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3.我市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的范围是什么?

答:全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下列建筑应当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3)鼓励超高层建筑、超限高层建筑、纪念性建筑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4.绿色建筑星级标识是怎样取得的?

答:绿色建筑标识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条件提出申请,经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向省住建厅推荐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省住建厅负责二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杨锦雷

联系方式:0371-6718892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