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天使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郑州种子期、初创期等天使类项目,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市天使基金的设立运作,引导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我市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进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三、重点内容
《方案》重点内容如下:
(一)基金定位。市天使基金是由政府发起设立的非盈利基金。
(二)基金规模及存续期限。市天使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实缴规模3亿元,存续期限为15年。
(三)投资额度。市天使基金直接投资单个企业的单次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提高至1000万元。
(四)运作模式及投资领域。采取直接股权投资和投资子基金相结合的投资方式。投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四、机制保障
(一)激励与考核评价机制
市天使基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管理费挂钩、回购、让利等激励措施。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基金的考核,遵循天使投资市场规律,重在被投企业的创新性、成长性、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和科技创业人才的培养。
(二)尽职免责及容错机制
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遵循天使投资规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基金清算时投资损失率不超过投资本金40%的,依法依规启动容错程序。
采用整体评价原则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不因单个或若干个直投项目、单只或少数子基金投资的单个或若干个项目的亏损,以及单个年度阶段性绩效结果进行追究;采用以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进步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宽容投资亏损。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科技局
解 读 人:韩雄
联系电话:0371—6718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