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郑州市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5〕9号)等政府文件。
三、主要目标
郑州黄河干流花园口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伊洛河、汜水河、枯河等支流水质持续得到改善,稳定达到省定目标。黄河流域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入河总氮治理与管控持续加强,有效保障主要支流生态流量,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水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现代化水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5方面。
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是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防治,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等内容,从城镇到乡村,从工业到农业,全方位深化水环境治理。
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主要是落实“四水四定”,包括节水控水、再生水利用、保障生态流量。
深入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主要是实施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包括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河湖水生态治理、矿山生态治理。
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主要是加强源头防控,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健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日常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主要是完善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控能力和水平,确保黄河流域干支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刘国峰
联系电话:0371-6718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