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振行动方案(2025—2030年)》
发布时间:2025-11-11 来源: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郑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振行动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对该《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核心力量,对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郑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农业大市,亟需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助力都市型现代农业强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30年,新增龙头企业100家左右,企业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全市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3500亿元左右。

三、重点任务

《方案》围绕目标任务提出五大行动,涵盖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品牌建设、联农带农等方面:

(一)扩容提质行动

壮大龙头企业队伍:修订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在传统农业和新兴领域(如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培育更多龙头企业。推动企业提档升级:鼓励企业“社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推动标准化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参与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制定。

(二)科技赋能行动

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场景。绿色化发展:推广减排减损技术,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零碳示范样板。强化科技引领: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科研机构攻关核心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三)融合发展行动

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向预制菜、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推动产业集聚:依托“一谷三区”等区域布局农产品加工园、电商物流园等,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融合发展主体: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延伸产业链。

(四)品牌强农行动

支持企业申报“豫农优品”“美豫名品”等,加强品牌营销,拓展国际市场。

(五)联农增收行动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案》提出以下支持措施:(一)加强统筹协作: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细化政策,各部门协同推进。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龙头企业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联合体给予奖补;鼓励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优化金融支持。  (三)强化要素支撑:优先保障龙头企业用地需求;落实人才引进政策(住房、子女入学等);落实农业生产电价、税费优惠等政策。  (四)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大型龙头企业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率;加强企业家培训,弘扬企业家精神。

五、政策亮点

(一)‌梯度培育体系‌:实施“社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工程,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金字塔式企业梯队。(二)‌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首次提出支持龙头企业打造立体农业、植物工厂、智慧农业新场景、零碳示范样板。(三)‌全产业链布局‌:聚焦食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推动各类资源跨界融合、集成集约,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全产业链。(四)优化‌联农带农机制‌:将联农增收作为独立行动,明确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的模式和发展目标,打造20个左右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六、结语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提升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各相关部门、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政策落实,共同推动郑州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闫焕玲

联系电话:0371-6717073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