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文物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各方文物安全责任,提升全市文物安全治理能力,郑州市政府制定出台《郑州市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加强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切实将“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到文物安全工作实处,明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文物管理使用者的文物安全责任,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豫办〔202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6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郑州市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各级政府需健全协调机制、纳入总体发展规划、明确责任体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保障体系等5项具体职责;文物、公安、海关、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近30个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作为直接责任主体,需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防护设施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等。
(二)明确界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范围。结合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文物收藏单位风险等级及文物管理实际,明确了7类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具体范围,涵盖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保单位、文物收藏单位、考古工地等不同文物主体,为文物安全事故认定、处置划定清晰标准。
(三)建立全流程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机制。构建县、乡、村(社区)、文物保护员四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细化各级各部门检查频次,市文物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大检查,县级文物部门对本辖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文物安全检查。同时明确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调查主体、调查时限、调查方式和结果运用。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郑州市文物局
解 读 人:宋如梦
联系方式:0371-6718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