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02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我市预算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结合我市预算管理实际,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意义

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提出“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2025年,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豫政〔2025〕22号),明确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的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及时调整完善我市预算管理制度,是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提升我市财政科学管理能力的必要举措。

二、起草依据

《方案》起草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豫政〔2025〕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郑州市预算管理实际制定。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和市委“1+7+7+7”工作部署,将全市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严格落实“以政策定项目、以标准定额度、以绩效定增减”的编制要求,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聚焦支出项目固化问题,通过取消支出基数、严格支出顺序、编制重点事项清单、加强项目库管理等措施,实现预算编制在内容和结构上的优化。及时总结成效、补齐短板,构建起“编制有标准、执行有抓手、运用有依据”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改革成果。通过一到两年努力,全面建立“零基核定、顺序明确、标准清晰、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支出基数固化现象基本消除,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准,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财政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二)重点任务。

一是打破支出固化结构。项目支出不再以上年度预算作为依据,需重新论证、逐一测算。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上级明确规定的地方支出责任支出、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支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出、部门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7类支出顺序安排预算。

二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编制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明确保障内容、政策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目标等,以后年度根据政策变化、绩效评价结果、财力状况等动态调整。加强支出政策管理,清理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政策事项,新增、到期延续或执行3年(含)以上政策,需按流程开展评估后方可执行。加快支出标准建设,完善预算编制标尺,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应用监督检查结果。

三是严格预算编审要求。将项目库填报作为预算编审的重点,严格审核项目依据是否充分、可行,是否有完整的资金测算过程和明细项目,金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过紧日子要求等,并将绩效结果应用范围从事后评价拓展到全流程,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四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全口径编制收入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结余资金、代管资金等存量资金统筹力度;新增或租用资产与存量挂钩,能调剂的不得购置或租用;对会议、培训、宣传、节庆活动、规划编制、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实行计划管理。

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新增支出需求主要通过既有资金调剂解决,确需追加的严格执行追加程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做好对县区“三保”执行的监控。规范预算调整调剂流程,强化预算执行资金监管。

六是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开展专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及执行的重要参考。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财政领域的部署应用,提高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大向财政困难区县(市)倾斜力度,增强区县(市)财政保障能力。

(三)实施步骤。2026年,市本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步骤为:6月底前,印发2027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启动202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部门申报、财政审核、部门完善三个阶段工作;12月底前,总结本年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完善相关改革措施,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长效机制。2027年及以后年度,由财政部门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对时间安排、主要任务等进行优化调整。各开发区、区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步骤。

(四)保障措施。主要是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郑州市财政局

解 读 人:李乐

联系方式:0371—67180504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