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3 来源:市教育局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解  读

郑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7日)

 

    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使郑州在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支撑中部崛起和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中,能够从高等教育领域获得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创新资源,不断缩小与国内发达地区和武汉、成都等参照城市的差距,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强劲动力,大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等教育实力,就成为必然选择。从当前看,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产业、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等优势,制订专项政策,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达成目标的高效途径。希望通过《意见》的强力实施,让郑州成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引进洼地,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创新高地,成为高端人才的培养基地,成为新兴学科、产业的孵化之城,成为国际交流的桥梁之城,增强对中原城市群的引领能力、对中部崛起的支撑能力和对全国发展的服务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郑州智慧、郑州力量。

一、《意见》起草背景

(一)实践启示——高校与城市的“共生”关系

自中世纪欧洲大学诞生至今,经过千年变迁,大学已经完全融入到城市发展进程中,二者存在密切联系,形成强烈“共生”关系。美、英、德、法、日等欧亚大城市及城市群,其繁荣发展无不与著名高校林立密切相关。

在我国,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发展也同样如此,杭州、苏州、武汉、成都、厦门、青岛等城市的强劲发展背后,都昭示着同样的逻辑。

所有这些都表明,在当下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依赖度已越来越大,两者已然成为一个有机共生系统,“城市+大学”的双向互动关系乃是影响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重视发挥高校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成为广泛共识。

(二)现实状况——郑州高等教育短板明显

截至2016年9月,根据教育统计,郑州共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56所(含驻郑省属高校36所),但仅有郑州大学进入“211”并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总体而言,我市高校规模、办学层次及整体实力与发达城市或其他重要省会城市比尚有不小差距。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马懿在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在……科技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短板问题”,与我们的参照对象武汉、成都“差距明显”。因此,马书记提出要“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加强与国内外一流高校的战略合作,提升高等教育的层次和质量”,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势在必行。

(三)战略指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客观要求

一流城市需要一流高等教育。大力建设高水平大学,做大做强高等教育,越来越成为突破城市发展“天花板”、抓住未来发展“牛鼻子”的重中之重。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支持郑州“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教育、科研、产业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要求,抓住国家高等教育转型开放发展重要机遇,高标定位,科学谋划,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来郑办学,促进郑州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多元化发展。

(四)成功经验——顶层设计推动下的深圳、青岛模式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工作,2016年10月出台的《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引进工作政策。从实际操作看,深圳在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方面成果丰硕,“南深圳”现象格外耀眼。

和深圳“引智”力度旗鼓相当的是青岛。2016年2月,青岛市政府专门制发《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青高等教育机构(含军事院校)总数由25所增加至50所以上,引进高校研究院、研究生院、国际化人才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20所以上;研究生在校生数量和高校数量位居计划单列市首位,在副省级城市中处于上游水平;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使青岛成为充满活力的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

在配套政策强力推动下,截至2016年11月,与青岛正式签订协议的国内高校 ( 机构 ) 达 21 所,还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达 4 所,形成了同样令人瞩目的“北青岛”现象。

两个城市的成功经验表明,只要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定位准确、政策措施精确,通过引进而不是在原有基础上单纯依靠自身逐步积累,就能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有效实现弯道超车。

二、《意见》出台过程

    鉴于我市高等教育薄弱现状,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工作,并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效果不很理想,与广大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与郑州发展所需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郑州“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全国重要科教中心”,使郑州在引领中原发展、支撑中部崛起、服务全国大局中,加快集聚国内外创新型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专业人才队伍等创新要素资源。因此,市政府决定从顶层设计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创新引进措施,整合部门力量,强化服务保障,责成市教育局牵头草拟引进意见。市教育局在实地考察基础上,借鉴深圳、青岛、宁波、苏州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和现有政策,综合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科技局、组织部人才办等相关部门意见,数易其稿。在此过程中,刘东副市长给予特别关注,全程指导,最终形成《意见》,于11月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成为我市第一个完整系统的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政策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三、《意见》基本原则

    主要是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质量标准,对引进合作对象严格要求。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与我市区域产业支撑和城市未来发展契合度要高。

    三是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

    四是坚持互利共赢,为合作双方创造最大价值。

四、《意见》基本框架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意见》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

第二部分  工作目标——分为未来五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要达成的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  引进规划——从引进对象、空间布局、引进方式对引进工作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第四部分  政策支持——在用地保障、资金补助和配套服务三个方面市政府作出承诺。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完善领导机构、绩效评价,为《意见》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五、《意见》主要特点

    一是高标准遴选。(1)国外办学机构选择世界排名前200名以内院校或国际优质应用型技术大学。(2)国内首选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录高校。(3)与我市区域产业支撑和城市未来发展契合度高、学科水平及专业实力在国内处于前列的“211”工程院校。

    二是大力度保障。(1)用地支持。对来郑举办校区或分校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依据规划,在专门区域内划拨500—2000亩建设用地;来郑开办研究生院,设立研究院、二级学院等办学机构的,根据需要预留相应面积用地。(2)资金支持。设立100亿元高等教育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对落地运行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实施补助政策(对引进的非独立法人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500 万元启动补助资金;对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1000 万元启动补助资金。以后年度依绩效情况按公办院校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落地高等教育机构引进的高端研发机构,经认定符合引进条件的,由市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最优化服务。(1)对引进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行“一事一议”,予以支持。(2)对引进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政府先期建设或提供办学所需校舍、仪器设备、图书和实验、实习场所,学校可定期无偿使用或低价租赁,待条件逐步成熟后再由学校渐次回购。同时在初期公共服务运转费用(水、电、气、暖等)上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或减免支持,支持学校前期发展。(3)通过引进高等教育机构来郑工作的其他高端人才,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件的,按照“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奖励和支持。(4)按照相关政策,设计建造、提供配套人才公寓,并为引进人才家属及子女提供医疗、就业、就学等服务。

解读单位:市教育局

解读人:郭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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