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市政府口岸办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的若干意见》、《郑州市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河南省口岸发展规划(2016-2020)》相衔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使社会各界准确了解《规划》有关内容,确保《规划》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现将相关《规划》政策内容解读方案公示如下。

一、解读提纲

(一)《规划》产生的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二)《规划》的目的意义有哪些

(三)《规划》的发展目标有哪些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五)规划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包含哪些

(六)《规划》中有哪些执行的是国家和省政策,有哪些是对国家和政策的细化和拓展

(七)《规划》补充说明

二、解读形式及渠道

将《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文本(解读方案和解读内容)通过单位官网(http://kab.zhengzhou.gov.cn/)口岸法规专栏和微信公众号(郑州口岸)进行公开,并同步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

三、解读文件

文件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17]67号)

四、解读时间

自2017年12月28日开始。

五、解读部门

郑州市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联系电话:67187671


关于《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的解读内容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的若干意见》、《郑州市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河南省口岸发展规划(2016-2020)》相衔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使社会各界准确了解《规划》有关内容,确保《规划》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现将相关《规划》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产生的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的若干意见》、《郑州市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河南省口岸发展规划(2016-2020)》相衔接,2016年初,我们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及有关部门成立了规划起草小组,着手开展《规划》研究起草工作。

起草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系统调查研究。收集国内外口岸及开放载体发展的前沿趋势,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主动与国家、省口岸办、海关、国检等部门对接了解国家政策的最新动向,并先后赴深圳、珠海、广州、重庆等地考察学习,结合本市辖区实地调研,组织与相关企业等进行专题座谈,征询意见。二是注重对接沟通。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实时跟踪国家和省“十三五”口岸规划编制进展,加强学习和有效对接,积极争取将我市口岸建设纳入省规划布局,并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至口岸工作相关部门、企业等20余家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四是召开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郑州市“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编制过程科学,基础资料翔实,规划依据充分,指导思想及发展原则定位准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设置等符合郑州市口岸发展实际,《规划》总体体现出很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予以通过。

二、《规划》的目的意义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紧紧围绕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完善口岸布局和功能,畅通开放通道,提升经济支撑能力,助推国家战略实施。二是注重在学习借鉴基础上探索创新。积极借鉴沿海沿边地区先进经验,立足区位和通道优势,依托航空港实验区、中欧班列(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载体,构建空中丝绸之路、畅通陆路处境出海通道、打造全球网购集散分拨中心,努力探索不沿边、不沿江、不沿海内陆城市扩大开放的新路子。三是注重加快口岸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革。着力提升口岸开放平台承接高端产业转移能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对对外贸易经济增长极。着力深化大通关改革,推动模式创新,优化口岸环境和能力建设,为口岸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三、《规划》的发展目标有哪些

发展目标主要定位在三个方面,最终为经济发展提供新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广阔的生活方式和便捷丰富的消费品类。

一是要形成以“两区十一口岸”互为依托、面向全球的、功能叠加完备的国际化内陆口岸体系。建成面向日韩、直通欧美、辐射周边的区域性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国内航空综合枢纽。在完善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适应郑州口岸发展的智慧查验配套设施体系上加大资金投入。二是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口岸管理服务规范和标准,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口岸通关和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口岸安全责任机制区域全覆盖。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城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环境。完善与区域性航空货运服务中心建设相配套的口岸货运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与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多式联运”口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建成“单一窗口”。三是围绕郑州构建国际化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大枢纽体系的目标,建立四港联动、无缝衔接的综合枢纽体系,打造多式联运、畅通高效的综合运输通道。进一步推动“买全球、卖全球”的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实现口岸作业环节前推后移、新型通关模式有效建立的目标,最终人民群众家门口买全球。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规划主要从九个方面进行了描述,一是着力打造便捷物流通道。主要包括优化口岸周边交通运输物流体系、加快口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智慧物流信息中心等方面加强;二是加强国际枢纽口岸建设。主要包括加快航空国际枢纽口岸和铁路国际枢纽口岸两方面,包含一系列软硬件建设,航空货邮2020年突破60万吨,出入境300万人次,铁路口岸简称到发线6-8条,年处理集装箱100万标箱;三是加快指定商品口岸建设。主要是推进口岸功能作用发挥,建成并规模化运营汽车整车、肉类、粮食、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物、药品、植物种苗等八大进口指定口岸,高起点建设专用口岸通关设施和特色商品物流集散中心;四是继续深化大通关改革,不断提高通关效率。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口岸建设、通关便利化、通关效率和监管水平、一些新的报关模式建设、构建“四港联动”的多式联运发展机制,在相关产业集群的建设上下功夫、建设“四港”信息网络通道和信息技术交互平台、政务综合服务平台。、申建经开综保区、促进设计、销售、结算、物流、展示、检测、维修、研发、期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务发展、推进郑州域内的库区业务管理建设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与周边省市的跨区关检合作、对现有的平台资源进行整合,并加强对外交流,建立港口合作关系,开展相关的论坛和圆桌会议,提升郑州货运中心能力建设。五是对航空港区、自贸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涉及口岸经济的部分进行了重点说明,包括对一些具体的指标数据进行了设定。六是对中欧班列(郑州)的未来发展目标及合作方向、业务拓展范围进行了谋划。七是对产业联动发展方面进行了说明,并对物流业的发展将会出台一些支持扶持政策(预计2018年),促进交通优势转化,实现“以贸兴市、市产互动”, 从而助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八是从营造国际化的口岸商务环境、口岸管理服务国际标准、口岸安全防控体系、推进文明和谐口岸建设等方面培育接轨国际的口岸营商环境,吸引更高层次高水平的商业业态进驻口岸。九是从法制机制、管理体系、重点项目服务制度、口岸建设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备和培养力度等方面加强保障。

五、规划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包含哪些

本规划适用于郑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所有口岸相关区域及产业。《规划》的发展标准及原则是:一是资金优先支持空港、陆港发展,不断推动航空、铁路口岸建设,改进通关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品牌影响。推动制定土地、 财政、税收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大力推进相关口岸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航空、铁路口岸整体保障能力的大幅提升。二是坚持在河南自贸区建设中发挥主力支撑作用,统筹口岸资源,打造公共平台,实现航空港、国际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国际陆港资源共享。三是财政配套方面,积极向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倾斜,利用“互联网+”模式,构建“智慧基础设施高度覆盖、智慧经济发展高度生态、智慧应用体系高度发达”的智慧口岸体系。四是充分考虑各部门、各地区和域外国家的利益诉求,创新合作方式,拓宽合作领域。

六、《规划》中有哪些执行的是国家和省政策,有哪些是对国家和政策的细化和拓展

一是对发展目标的措辞与《国家“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河南省“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衔接对应;二是对一些具体数据指标(如中欧班列、跨境电商、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在时间节点上进一步进行了规范,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统筹处理;三是强化了重点工作的分类梳理,对主要内容相近的工作举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更加科学的整合。

七、《规划》补充说明

一是涉及到我办关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方面的职责内容,我办将根据本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在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更细化的专项口岸研究,进行更加清晰的谋划和提炼,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公示科学有序的口岸重大项目和工程时间进度表,并明确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以利于《规划》能够做到动态调整,为口岸快速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是涉及到的相关专业术语均为行业内标准表述,在此不再逐一进行解答。

三是对于一些具体数据指标均在规划里进行了较为清晰的描述,某些业务的开展(如澳洲活牛的进口等)属于市场行为,不宜设置具体指标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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