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11 来源:市旅游局

一、起草背景

    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从建立责任清单、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标准、市场监管抽查、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改革试点、加强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等七方面,部署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在建立责任清单方面,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并明确了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文化、税务、质检、价格等部门职责分工;在完善法规体系方面,要求及时修订《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配套制度,针对在线旅游、邮轮旅游、露营地旅游等新情况,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在健全监管标准方面,要求全面推进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编制《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涵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旅游标准体系;在市场监管抽查方面,要求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加快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在监管改革试点方面,要求加快理顺旅游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在2016年底前将旅游市场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加强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方面,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主动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提升旅游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能力。

2016年8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下发了《河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的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二、我市《通知》的主要情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基本按照《河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进行起草,沿袭了省里的政策要求,并征求了市有关部门的意见。

 

联系人:贾广祥  联系电话:67188052  1321301925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