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3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郑政文〔2017〕2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的生态建设目标,并科学指出“协同推进森林生态、湿地生态、流域生态、农田生态和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的生态建设路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郑州市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生态建设规划2016-2025》,为进一步完善生态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出台了《意见》。

二、目的意义

生态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是“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对全省生态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第十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的生态建设目标,并科学指出“协同推进森林生态、湿地生态、流域生态、农田生态和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的生态建设路径,为郑州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建设生态郑州,不仅是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还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抉择,更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建设生态郑州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有利于城市建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有利于满足全市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迫切期盼,推动郑州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扶持原则、扶持范围、扶持内容和标准、保障措施等四大部分。扶持原则主要明确了坚持生态优先、政策延续和创新、发挥市县两个积极性、分类谋划多渠道筹措资金等四项原则。扶持范围主要扶持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重大生态建设项目,采用财政奖补方式直接进行补贴。扶持内容主要围绕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构建,提出了29项具体财政扶持政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实行联合审核、完善补贴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严格财经纪律等。

四、其他说明

本《意见》由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有关扶持范围和内容以行业部门出台年度实施方案为准。   


解读机关:郑州市发改委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