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分类推进市管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市国资委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印发,提出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2016年6月24日,《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112号)出台,对我省国有企业的分类原则、分类施策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2016年5月,《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郑发〔2016〕7号)印发,对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国企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市管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市管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全面覆盖,分类实施的改革原则,市政府于2017年1月19日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分类推进市管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意义

以中央、省有关工作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实现产权多元化为核心,以因企施策、分类改革为基本方法,着力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市管国有企业的有序进退,全面提升市管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实施方案》出台的目标任务

深化市管国有企业改革工作2016年底前全面铺开。其中工业企业改革,2016年底前确定改制形式,进入改制程序,2017年6月底取得重点突破,2017年底基本完成。其它企业要稳步推进,2017年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2018年底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全面覆盖,分类实施”,包括:(一)城市公用企业以机制改革为重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二)投融资企业以体制改革为重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优势竞争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四)工业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重组和有序退出。

第三部分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包括:(一)分离移交市政基础设施;(二)剥离公共服务机构;(三)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四)移交社会管理组织。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责任分工;(三)完善配套文件;(四)加大政策支持。

五、《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全市市管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所属国有企业参照《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实施方案》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读。解读人:陈国平   电话   6718907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