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17 来源:市国土局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6年下半年,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郑州市开展了全域土地督察,主要涉及不实耕地、城镇空闲土地、违法用地、征地补偿费拨付和土地出让金收缴等问题。2017年2月24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张璞局长、姜绍斌副专员在郑东新区规划展览馆向我市通报了2016年度郑州市全域土地督察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程志明市长出席通报会并作了表态发言。要达到解决全域土地督察涉及到的突出问题这一目标,就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和土地督察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紧紧围绕政府主体责任这一关键,切实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维护好群众权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通报2016年度郑州市 全域土地督察情况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明电〔 2017〕50号)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要求,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行动。

二、《通知》的目的意义

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纠正土地利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通知》的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暴露问题。以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 查为契机,彻底摸清全市土地管理利用现状和问题底数,聚焦问 题整改,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虚报瞒。 坚持政府主导,把握政策界限。以县(市)、区政府和和开发区管委为主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事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历史用地遗留问题。坚持依靠群众,注重维护权益。凡涉及收回土地、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利益补偿等问题,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正当权益。 坚持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维护权益长效机制,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格局。

四、《通知》的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的持续整改,不实耕地、存量违法用地全部消 化处置到位,并且不再发生新的不实耕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宗 数、面积大幅下降,各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不突 破上级下达目标;列入国家督察台账清单的闲置土地全部清理处 置到位,城镇空闲土地基本消化使用到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 地补偿费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全部收缴到 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基 本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减量任务得到落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和土地利用秩序持续稳定。

五、《通知》的整改任务及时限

 (一)消化处置不实耕地

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 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精神,重点对不实耕地数量、结构、成因进行全面分析,分类处置,防止出现新的不实耕地。对堆放占压、平整场地等可以复耕的不实耕地,要逐宗落实责任,限期复耕到位;对确实不能复耕、短期内又无法完善手续的,要依法落实占补平衡义务,补充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永久性占用不再进行耕种的土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地类变更,并核减耕地面积。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18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处置到位,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二)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

本着 “一地一策、以用为先”的原则,明确时序、先易后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逐宗制定切实可行的处 置方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城镇空闲土地的 有效盘活利用;将城镇空闲土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相挂 钩,严格控制增量、加快消化存量。自2017年起,每年完成20%以上,5年内全部完成。2017 年10月底前要将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 “回头看”督办整改内容的175宗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三)清理处置违法用地

重点清理处置列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天候遥感监测问题图斑清单、卫片执法检查核实以及其它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对恶性违法征占土地、违反产业政策用地、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对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及重大民生项目涉及的违法用地,要完善用地手续,依法处罚到位后,抓紧组织报批。对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落实,致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 定予以问责。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18年12月底全部清理处置到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四)加快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

重点解决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和备案的增减挂钩到期项目、 15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拆旧复垦、归还指标等遗留问题。 要抓住全省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的时机,全面排查本地增 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数量、工程进度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 主要障碍,建立台账,综合施策,逐个推进。确实无法实施的项 目,要通过调整、核减、撤销、延期、购买指标等办法,解决拆 旧复垦和周转指标归还问题。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按规定 将拆旧复垦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以及作为耕地 “占补平 衡”指标有偿使用等措施,多渠道解决拆旧复垦资金不足问题。 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项目实施的最大受益 者,调动其参与建新拆旧的积极性。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50%以上,2年内全部完成。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地方,除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搬迁外,暂停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已批但未归还周转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审批。

(五)清理追缴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重点清理追缴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认定、历次审 计发现的各类拖欠征地补偿费和欠缴土地出让金。2017年12月底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应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应全部收缴到位。

(六)解决部分地方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

要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完善考核办法,严 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强 化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对实有耕地面积低于上级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实行耕地 “占一补二”,暂停已批但未归还周转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审批。要加大耕地后备 资源开发储备力度,科学制订和下达补充耕地计划,有效拓展补 充耕地渠道,确保耕地保有总量 “占补平衡”。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市国土局执法处:李映洁(挂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