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市环保局

一、编制背景

郑州市由于社会经济近四十年的快速发展,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累计造成的土壤污染呈上升趋势,土壤环境问题逐渐显现。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有效防治土壤风险,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了本市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区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目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土十条》。《土十条》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对土壤污染的防控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河南省为落实《土十条》相关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发布了《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好本辖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切实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护土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为全面落实国家、河南省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郑州市当前现状实际与防治工作的需要,编制了《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是郑州市“十三五”及至较长时期内我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计划,也是国家和河南省对我市贯彻落实《土十条》和《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任务

按照《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了六大项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环境质量状况;(二)加强各类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防控工作;(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利用;(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五)强化未污染土地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有序开展治理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五、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部分紧扣《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保障措施主要制定四个方面内容:(一)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三)加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四)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六、术语解释

污染地块: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称为疑似污染地块。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

重点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艺特点和典型产品结构,分析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与排放规律,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国土空间: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

重点生态功能区:指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关系全国或区域生态安全,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主要类型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区。

风险管控:对农用地而言,风险管控主要是指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换林还草,以及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安全。对建设用地而言,风险管控主要是指通过对污染地块设立标志和标识,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划定管控区域,限制人员进入,防止土壤扰动;通过用途管制,规避随意开发带来的风险。

刘付党,电话6718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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