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3-31 来源:市环保局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为做好我市生态环境网络建设工作,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一、背景依据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2016年8月,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6号文)。明确要求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据国家、省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印发了《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健全点位、共享信息、自动预警、严格考核”的建设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完善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监测自动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统一监测、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郑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重点任务

细化分解了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电磁辐射等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污染源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监测预警、测管同步、考核问责等七方面11项重点工作任务。初步明确了环保、发改、水务、城管、国土、农业、林业、卫计、质监、安监、气象、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

四、保障措施

提出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培育并规范监测市场、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严格质量控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等七项保障措施,确保生态网络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谢睿玲,电话,6718933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