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8-07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一、背景依据及目的意义

为积极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号)关于全市电力行业2017年完成燃煤削减220万吨的要求,确保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大幅下降,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郑州市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明确提出: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的,在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供热可靠的条件下,逐步削减燃煤电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污染,加快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城市能源体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全市电力行业削减燃煤消费总量220万吨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主要措施

《方案》结合我市电力行业实际,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燃煤削减措施。

(一)严格控制燃煤电厂发电总量

1、各统调公用燃煤电厂严格落实省下达的基础发电量方案,禁止擅自提高发电量。须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参与市场化电量交易;

2、进一步加强各相关企业生产管控,严格控制自备燃煤电厂发电总量和燃煤消耗量。

(二)削减重点燃煤电厂煤炭消费总量

1、中原区政府牵头制定专项方案,以保证电网供电安全可靠为底线,最大程度压减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生产负荷;

2、在保障热力供应的前提下,逐步压减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和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负荷;

3、登封市政府牵头制定专项方案,力争实现郑州荣奇(俱进)能源有限公司和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火电机组关停;

4、新密市政府会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煤矿应急备用电源替代方案,在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督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电厂以最低负荷运行,并力争实现关停;

5、上街区政府牵头制定专项方案,力争完成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关停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三)提高电厂燃煤质量标准

1、加强电厂燃煤监管,各燃煤电厂入炉煤标准提升至:硫分≤0.5%、灰分≤32%、入炉煤低位发热量≥4900大卡/千克;

2、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监管,禁止低质煤进入燃煤电厂。

(四)提高外电消纳比例

加大供电设施建设及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完善我市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郑州供电公司制定外电消纳专项方案,力争外电消纳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60亿千瓦时以上。

(五)实施“先进煤耗行动”

全面启动郑州市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节能技术升级改造行动,保证大型燃煤机组平均供电标煤耗达到现役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

(六)优化电厂运行调度

加强电厂运行调度,提高单机负荷率,优先保障高效低煤耗机组发电,保证采暖期热电机组热电比在80%以上。

四、实施范围、标准及期限

本《方案》明确了全市10家燃煤电厂及其所在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在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工作中职责和目标任务,市直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大各项工作督导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会同各燃煤电厂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燃煤削减任务。

五、术语释义

1、统调电厂:就是接受统一调度的电厂,即对电网影响较大的、直接接受区域电网甚至电网公司总部调度指挥而进行生产的电厂。

2、自备电厂:是企业为满足本身蒸汽和供电需求而建设的备用电厂,一般不进入国家电网提供居民用电。建设自备电厂的企业一般是高耗能企业或者是有热能富余的企业,也有可能是提供蒸汽为主发电为辅。

3、基础电量:统调燃煤机组按低煤耗优先原则获得的分配电量,2017年标准为:100万千瓦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约2100小时,60万千瓦机组约2000小时,30万千瓦机组约1900小时。

4、交易电量:分为非增量部分和增量部分,非增量部分是从统调燃煤机组年度基础电量中拿出来用于市场交易的部分电量,增量部分是在基础电量之外增加的部分。

5、入炉煤低位发热量:指单位入炉煤在过量氧气中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气态水以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该数值越高,产生同等热量所需煤炭越少,是衡量电厂入炉煤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解读人:曹恒敏    联系方式:6717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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