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06

一、背景和依据

建筑业作为传统基础性支柱产业,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支撑和先导作用。近年来,建筑业在发展中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也组织了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研讨座谈会,明确要求各地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按照市主要领导关于制定建筑业扶持政策的批示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市建委会同发改、财政、税务等相关委局代拟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的意义

近年来,江浙东南沿海地区以及武汉、长沙、合肥等中部省会城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本地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显提升了当地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由于我市未制定出台适应当前形势的扶持政策,对外地建筑企业来郑设立总部吸引力不够,对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力还需加强,甚至在一些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上还存在对本地企业准入门槛过高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从目前发展形势看,我市建筑业产值规模、建筑业增加值比重以及建筑业发展速度与武汉、长沙等其他中部省会城市比较差距较大,急需政府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尽快提高我市建筑业产值,提升建筑业增加值比重,增大我市建筑业税收,适应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需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产业支撑、市场培育以及资金激励等手段,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建筑业产值目标,建筑业产值增速保持1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二是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5家,年产值超百亿建筑企业达到10家,超十亿建筑企业达到100家;三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建设方式全面推广,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建设成中部地区建筑强市。

第三部分:主要政策内容。共6部分19条。其中第一部分是“强化政府引导,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共计4条;第二部分是“优化产业结构,扶持优秀企业做大作强”,共计6条;第三部分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共计2条;第四部分是“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共计2条;第五部分是“加强建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创新”,共计3条;第六部分是“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计2条。

第四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实现目标及落实政策的保障措施。

四、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有关建筑企业。

五、标准

六、期限

长期

七、术语解释

八、新旧政策差异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市房管局:张顺海 6718892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